中共海东市平安区委
员会文件
平发〔2021〕 号
★
中共海东市平安区委
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党组、党(工)委、党(总)支部: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若干措施》已经中共海东市平安区第二届委员会第103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海东市平安区委
2021年1月14日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和《中共海东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若干措施》,结合平安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坚持党的领导,准确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1.以新思想引领新时代人大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各级人大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职、开展工作。
2.健全党委领导人大工作制度。各级党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区委在每届任期内至少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每半年听取一次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人大常委会主任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列席区委常委会会议,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区委综合性、全局性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关于计划预算、生态环保、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议题时,应当安排区人大常委会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参加。
3.切实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作用。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加强对人大常委会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人大机关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自觉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谋划和推动人大工作,保证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同级党委工作要求在人大工作中全面贯彻、有效执行、抓好落实。
4.推动宪法法律实施。各级党政机关要深入推进宪法和法律的学习宣传教育,组织好宪法宣誓和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要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推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建立健全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完善备案审查配套措施,健全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5.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学习宣传教育。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公务员学习培训的主要内容,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宣传部门要运用多种方式,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使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深入人心。
二、支持依法监督,保障人大依法行使职权
6.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区委支持和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确保党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聚焦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一府一委两院”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报告工作,配合开展检查调研,严格执行人大的决定决议,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并在规定期限内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处理结果,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和预算监督,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积极探索区、乡(镇)人大联动开展监督工作机制。加强人大信访工作,依法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7.支持人大议大事、作决定。建立健全人大行使决定权方面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推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范化、常态化。加强对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查。进一步完善政府出台重大决策前向人大报告制度,确保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依法依规、合乎民意。探索实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推动民生实事项目决策实施更加科学、规范。积极参与全市立法工作,为全市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作出贡献。
8.依法做好人大选举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支持和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保证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区委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推荐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应当介绍推荐人选的有关情况;推荐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人选,应事先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意见。
9.建立完善满意度测评机制。重点对“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作出的决议、决定的落实情况,人大常委会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后提出的意见的落实情况,政府部门推进落实重点工作,解决和整改重点问题的情况,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区监察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三、发挥主体作用,激发代表行权履职活力
10.强化代表联系和服务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联系常委会委员、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推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级人大代表参与人大工作常态化。统筹开展人大代表初任培训、履职培训、专题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代表工作室、代表联络室、代表网络履职平台建设,开展人大代表中的领导干部进“两室”活动,引导代表密切与群众的联系。研究出台政府重大工程项目或涉及民生的重大举措,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相关制度。提高代表活动经费标准,区、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每人每年分别不少于800元、500元,并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正常的增长机制。代表所在单位要依法保障代表执行职务。
11.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体系,加强人大代表履职档案管理,健全人大代表履职激励机制和退出机制。人大代表中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开展的视察、调研和联系群众等活动。人大代表要珍惜代表身份,牢记职责使命,提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在法定范围内履行职权,严守政治规矩和工作纪律,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12.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坚持和完善区委领导带头督办、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区政府领导主动领办、专门委员会对口督办、人大代表参与督办的工作机制。强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跟踪督查,推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网上公开。“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明确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提高代表建议办成率和代表满意度。完善代表建议办理评估工作,健全以正向激励为主的代表建议提出和办理考核评价体系。
13.严格把好代表入口关。严把代表提名关、审核关、复核关、纪委审查关、群众监督关、终审关等六个“入口关”,从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廉洁自律、履职能力、群众基础、遵纪守法、社会公认度等各方面进行逐个逐项综合审查、认真核实,谨慎认定代表资格,真正把政治素质高、思想道德好、工作能力强、履职积极性高、敢于为选民负责的人选选为区人大代表。
四、加强自身建设,推动人大工作全面发展
14.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专职化配备比例。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年龄、专业、知识结构,提高常委会专职委员比例。逐步将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职比例提高到60%以上。并不断提高懂经济、会管理、熟悉法律的专职委员比例,注重从人大专委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中考虑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选。
15.配齐配强专(工)委工作力量。按规定配备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各专门委员会委员7-9名) ;新提名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内设机构主任人选一般能任满一届。注重配备熟悉相关领域工作或相关业务的干部担任专门委员会和内设机构负责人。
16.增强人大机关人员配备。注重推进人大工作队伍建设,增加工作力量,规范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和办事机构,力争成立相应机构,增加编制,充实工作队伍,着力解决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在机构未成立之前,在现有人员编制基础上,先临时调剂增加3名工作人员)。转任至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其行政关系可保留在原单位,相关福利待遇由原单位负责落实。
17.强化上下协同联动。建立健全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联系乡镇人大、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加强与上级人大的工作联系,争取工作支持和业务指导。强化对乡镇人大的工作指导,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健全各级人大工作交流机制,增强人大工作整体质效。
18.深化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乡镇党委要支持和保障乡镇人大依法开展工作,按程序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乡镇人大设专职主席1名,有条件的可设专职副主席1名。乡镇人大主席应提名为乡镇党委委员。每个乡镇至少配备1名人大专职工作人员。镇改办后,街道办事处应成立人大工作委员会,设主任1名。
五、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提升人大工作质效
19.加强人大机关党建工作。围绕“四个机关”建设要求,树立法治思维,强化责任担当,优化服务保障,切实提高人大机关干部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抓落实能力,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切实增强机关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坚持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区委贯彻落实措施,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0.完善制度机制。建立和完善围绕议题、聚焦问题、依托代表、广纳民意的调研机制,运用现代信息采集手段,促进成果转化。进一步完善乡镇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工作机制,规范乡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的内容和程序,提高会议质量。优化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结构,推动更多可带领群众勤劳致富、助力乡村振兴的能人选举为乡镇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主席团组成人员。
21.重视和支持人大干部队伍建设。把人大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纳入党政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大干部交流力度,逐步解决人大干部队伍年龄老化等问题,增强人大工作的生机活力。
22.切实保障人大工作经费。财政部门要结合财力状况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实际需要,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需的工作经费,为人大工作提供保障。要按照有关规定,将乡镇人大会议经费、代表培训经费以及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中共海东市平安区委办公室 2021年1月 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