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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平安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海东市平安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召开十二会议

  11上午,海东市平安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区政府五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延昭主持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锋、副主任马生军、范雪莲及19名委员出席会议。列席会议的有区政府副区长马君玲,区人民法院院长白守超、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淼,区财政局、市监局、环保局主要负责人,部分市、区人大代表,以及各乡镇人大专职主席。

会上,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及绩效考评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1至10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会上,对区市监局、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开展了述职评议工作,李秉章、焦松江二位同志先后进行述职,常委会对两名同志述职情况进行了分组讨论,并开展了述职评议。

会议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通过举手、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8名国家干部的职务任免议案。随后,新当选人员向宪法进行了宣誓,并颁发了任命书。

签发:马梅花                     编辑、校对:马明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