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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平安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海东市平安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22日上午,海东市平安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区政府五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生军主持。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锋、副主任范雪莲及17名委员出席会议。列席会议的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德民、区人民法院院长白守超、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淼、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窦文奎,区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人,以及乡镇人大专职主席。

会议通过了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决定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于3月25日至3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议程、日程及有关名单草案;区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关于增设和调整区二届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关于海东市平安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报告;海东市平安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海东市平安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交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听取了拟任人员情况介绍和拟任人员表态发言。通过举手、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26名国家干部的职务任免议案。随后,新当选人员向宪法进行了宣誓,并颁发了任命书。


签发:马梅花                    编辑、校对马明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