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平安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关于焦松江同志免职的议案
海东市平安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和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政府区长汪源来的提请,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拟免去:
焦松江同志海东市平安区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区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0年3月20日
海东市平安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关于焦松江同志免职的议案
海东市平安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关于焦松江同志免职的议案
海东市平安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和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政府区长汪源来的提请,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拟免去:
焦松江同志海东市平安区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区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