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人常字〔2019〕26号
海东市平安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刘峻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和区人民政府区长汪源来的提请,经2019年10月16日海东市平安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刘峻同志为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海东市平安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10月16日
平人常字〔2019〕26号 海东市平安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刘峻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
平人常字〔2019〕26号
海东市平安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刘峻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和区人民政府区长汪源来的提请,经2019年10月16日海东市平安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刘峻同志为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海东市平安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