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享用安全的食品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食品安全是尊重人民生命健康权利的基本条件,是惠民生、促和谐的具体体现。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3月17日,区人大常委会成立由常委会副主任张明任组长,部分市、区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对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检查,常委会副主任刘延琴参加检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为切实提高此次执法检查的质量,检查组特邀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副局长张永红开展了检查辅导培训,培训中张永红副局长结合多年工作的切身经历,对食品安全基础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为代表们做好执法检查工作奠定了基础。培训结束后,检查组前往青海豆发商贸有限公司,察看了豆制品生产加工车间,详细了解产品的销售、卫生防疫等重要环节过程,并对相关消毒及生产台账进行了检查。随后,检查组来到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调度指挥中心,查看市场供应、运输、配送等调度情况,重点检查了市场各环节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观摩了农残快检中心农产品抽样检测过程,详细询问和了解了群众关心的肉制品、蛋类、水果蔬菜等检测工作,现场技术人员对代表们所关心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

检查组肯定了区政府近年来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工作上取得的成绩,并从继续完善监管体系,加强重点群体监管,强化普法力度等方面提出建议:一是要坚持源头防控、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从满足群众普遍需求出发,加大水果、蔬菜等食品的用药检测力度,扩大检测范围,确保食品源头安全。要聚焦食品安全的薄弱环节,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用严谨的标准、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严把食品安全防线。要持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涉及食品安全工作的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定不移地把食品安全法落实到位。四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创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调动群众监督积极性,构建共治共享格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下一步,区人大常委会将认真梳理此次检查中代表们所提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深化检查质效,对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工作开展专题询问,督促政府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好、做细、做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真正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