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午,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县人民政府、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及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并首次听取和审议了部分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
会议分别听取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县文体旅游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3名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的履职情况报告,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提问现场解答,最后用投票的形式对履职情况进行总体评价。旨在切实增强被选举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人大意识和履责意识,有效加强对选举和任命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进一步提高“一府一委两院”负责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同时,通过这种方式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政府相关工作,督促其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为加强“一府一委两院”负责人履职监督,常委会党组积极作为,转变思路,坚持守正创新,对依法任免的国家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把听取“一府一委两院”部分组成部门负责人履职情况的报告作为今年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健全完善了《湟源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一府一委两院”负责人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暂行办法》,为“一府一委两院”负责人依法履职、正确履职形成监督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