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湟源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由县人大常委会第8次主任会议研究制定,经请示县委同意后,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围绕监督工作计划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附件:湟源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
湟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2月18日
湟源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一)关于湟源县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关于湟源县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关于对县人民政府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二、执法检查
(一)检查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情况;
(二)检查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情况;
(三)检查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管理法》和《青海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情况。
三、工作视察
(一)视察我县城镇管理运行情况;
(二)视察我县老旧小区改造情况;
(三)视察2022年度我县重点项目实施推进情况;
(四)视察我县农村电商工作开展情况;
(五)视察我县文化旅游发展情况;
(六)视察我县关于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四、专题询问
围绕农牧业产业发展,就我县农牧业经营主体培育运营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五、听取和审议专项(综合)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2021年度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2021年度县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专项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2021年度县人民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关于我县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执行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八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专项工作报告;
(九)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十)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专项工作报告;
(十一)听取和审议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报告。
六、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他应当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七、听取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