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下午,县委书记董晋林莅临县人大常委会对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陈如金,县委办公室主任索南才仁和副主任扎文龙陪同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普措卓玛及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在查看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相关资料后,董晋林书记对人大党组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要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党组书记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二要执行好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班子成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强化“四个意识”,强化党内监督,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体现在行动上。三要执行好党的廉洁纪律。党员干部要讲政治、守纪律,廉洁自律、勤政廉政,严格要求自己以及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清正廉洁的形象。四要执行好组织纪律。要贯彻好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一定要班子一起研究、一起决策。五要执行好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重点是要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各项措施,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党风政风的改变。
随后,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向董晋林书记承诺,在下一步工作中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把“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担起来,切实转变方式方法,聚焦发现问题,进一步把县委的要求落到实处,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