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0年以来,在州人大常委会和分管领导李生德副主任的领导下,法工委依法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现根据《青海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规定要求,将2020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送备案及审查情况
2020年,共接收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4件,其中,州人民政府报送备案14件。未收到州监察委、州中级人民法院、州检察院和各县市人大常委会的备案文件,也未收到来自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公民的规范性文件审查要求和审查建议。
法工委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积极主动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切实增强了备案审查的政治性、法律性、严肃性。经初步审查,未发现规范性文件存在不合法、不适当的情形。
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州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备案审查工作:一是草拟了《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州人大常委会于于2020年5月下发州政府、监察委、法院、检察院和各县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二是州人大常委会为法工委配备了专职人员和专门的办公室,配齐了所需的专用办公桌椅、电脑等,开通了备案审查电子信息平台专用网络,为备案审查工作常态化开展提供了保障;三是在州上举办了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班,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负责同志为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州“一府一委两院”和县市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同志进行了授课,并在网上进行了实际操作,面对面进行指导,使参训人员既学习掌握了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又掌握了网上报备审查技能。同时,法工委负责同志借机对全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有效开展;四是组织开展赴外省考察学习。去年11月李生德副主任带领州县人大常委会的相关同志到云南省昆明、大理、丽江、迪庆四个州市考察学习他们开展备案审查的做法和成效,为我州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五是起草制定了我州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在本次会议上已审议通过,着力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正规化;六是开展法规专项清理工作,按照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2020年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动物防疫、动物保护、污染防治、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进行了专项清理,提出了清理意见和修改废止计划,确保我州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与党中央有关精神、与上位法有关规定衔接一致、配套符合。目前我们正在开展涉及长江流域保护领域和行政处罚内容的地方性法规的专项清理工作。七是完成了4部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修订废止和1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工作,助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州和法治玉树、平安玉树建设。
总的来看,我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起步良好,进展顺利。但由于此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认识还有待提高,机制还有待完善,工作机构和队伍还不够健全,能力还有待提升,工作开展还不够深入,对此,我们将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逐步加以解决。
四、下一步工作的打算
2021年在州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州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条例制定修订实施为契机,积极推进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认真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切实维护法治统一,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和促进全州改革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今年的工作要点和备案审查工作实际,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青海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和《玉树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推进全州备案审查工作开新局、上台阶。
二是进一步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使用工作,不断提升全州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化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督促州“一府一委两院”和县市人大常委会落实备案审查分管领导、审查员、报备员和负责机构,确保备案审查工作有人管、有人干。在此基础上,待州、县市换届工作完成后,对备案审查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大培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能力水平。
四是开展调研督导活动。今年上半年对全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调研督导,了解掌握州县市备案审查工作情况,落实备案、审查、报告等工作机制,不断推进全州备案审查工作发展进步。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坚持全州备案审查工作“一盘棋”,推进备案审查相关工作制度的落实,指导各县市人大常委会严格把好备案关、审查关,确保备案审查工作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五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公布、审查研究情况反馈公开、常委会听取审议工作情况、备案审查联动、未按期报备通报、零报告制度及建立备案工作台账、制定审查问题清单、规范审查后处理程序、厘清备案审查工作职责分工、优化沟通协调互联互通、推动县市人大常委会建立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等工作运行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六是汇总建立并公布州“一府一委两院”和县市人大常委会2016至2019年4年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及公布2020年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以备待查。
七是加强审查工作,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把握标准,对州政府已经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在初查的基础上进行细查,全面系统研究对照规范性文件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审查标准,对规范性文件的内容逐条逐项进行比对、分析,仔细查找发现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问题,认真听取州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制定机关及相关部门的意见,确保审查质量。同时,完善纠正方式,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注重审查的实效性。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