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拟任职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完善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程序,保障人大常委会更好行使人事任免权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囊谦县人大常委会对任命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办法》的规定,凡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任前必须进行法律知识考试。通过考试,进一步增强拟任职人员的法治观念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提高他们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此次考试内容主要涉及宪法、监督法、地方组织法、行政法等方面的知识。考试采取了闭卷形式进行,参加考试人员均能在规定时间内,独立思考、认真作答。考试成绩作为一项重要参考依据,将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提请任命,本次参加考试人员共计10人。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更却代丁、副主任丁保到场指导。并邀请了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的负责同志到考场进行监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