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
玉树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8月2日上午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成洪,副主任马有福、尕梅及委员18人出席了会议。
市政协主席梁玉龙,市委组织部部长汤有然,市人民法院院长王玉龙,市人大监督科科长邢海、财经科科长次成久杰等同志列席会议。会议还邀请了4个街道办事处、2镇6乡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成洪主持。
会议共四项议程:1、听取并通过玉树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玉树市市、乡(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2、听取并通过玉树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成立玉树市换届选举委员会的决定;3、听取并通过玉树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4、听取并通过玉树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各乡镇人大代表名额分配的决定;
会议依次听取并表决通过了以上议程。
玉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玉树市市、乡(镇)人大代表
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2016年8月2日玉树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玉树县2011年选举产生的县、乡(镇)人大代表到2016年任期届满,需要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青海省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玉树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我市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从2016年7月27日至2016年8月31日前进行,选举日确定为2016年8月27日。
玉树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8月2日
玉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成立玉树市换届选举委员会的决定
(2016年8月2日玉树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选举法和省选举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玉树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成立玉树市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
马 成 洪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 主 任:
刘 中 市委副书记
汪 生 启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汤 有 然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韩 芝 芬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久 文 市委常委、统战部长
马 有 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尕玛仁青 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 员:
乔 颜 培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才 哇 原县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张 海 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西然多杰 市财政局局长
布 格 市民政局副局长
昂文彭措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次成久杰 市人大教科文卫科科长
仁增加措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科科长
邢 海 市人大常委会监督科科长
张 建 宏 市人大办公室副主任
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马有福兼任,副主任由次成久杰、张建宏担任。考虑到我市实际,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凡推荐为人大代表候选人的选举委员会成员,可以先行工作,在选举委员会的实际工作基本完成后,再依法辞去其选举委员会职务。
玉树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8月2日
玉树市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玉树县2011年选举产生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到2016年任期届满。根据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青海省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我市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定于2016年7月27日开始至2016年8月31日结束,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
(一)指导思想。在市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和青海省选举实施细则为依据,严格遵守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营造风情气正的换届环境。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紧紧围绕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总目标,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代表,切实履行职责,齐心协力,为玉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目标上来,统一到州、市委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部署上来,谋长远之策,行固本之举,建久安之势,成长治之业,是这次换届选举的第一任务。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讲政治、促法治、保落实。
(三)基本原则。这次市、乡(镇)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全过程,确保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必须充分发挥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让各方面的意愿和主张得到表达。必须严格依法办事,自觉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性,善于运用法律法规解决问题。必须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投票选举出具有很强看齐意识的人大代表。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问题导向,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
二、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
根据青海省换届选举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市市、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同时进行。8月27日为全市市、乡(镇)人大代表的选举日,选出市、乡(镇)人大代表。
(一)建立选举工作机构,根据选举法第八条和青海省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玉树市市、乡(镇)依法设立选举委员会,并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玉树市选举委员会和乡(镇)选举委员会受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玉树市选举委员会由15人组成。下设选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选举的
日常工作。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可以先行工作,在选举委员会的实际工作基本完成后,再依法辞去其选举委员会职务。具体程序是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
辞职报告,经主任会议通过,并向下一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报告。
各乡(镇)要按照法律规定成立选举委员会,由党委、人大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组成,设主任1名,下设办公室,负责选举的日常工作,乡(镇)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上报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各选区设选举工作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和成员若干名,负责组织本选区的选举工作。
(二)召开选举工作会议。玉树市定于7月29日召开玉树市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根据青海省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安排部署好我市市、乡(镇)的换届选举工作。
(三)培训选举工作骨干。为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市乡(镇)要采取分片集中、专题培训、分阶段培训和以会代训相结合的办法,搞好选举骨干的业务培训工作。
三、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宣传发动工作是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认识和法律、政策水平,增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搞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前提。宣传部门、广播、电视等单位,都要把宣传换届选
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在宣传中,要把换届选举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与当前“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宣传的主要内容是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和青海省选举实施细则。各乡(镇)
和市直有关单位都要组织强有力的宣传队伍,要以各级干部和党、团员以及有宣传能力的人员为骨干,组织宣传队,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宣传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迅速发展的大好形势,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宣传换届选举对于加强各级政权,推动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关系;宣传人大代表是人民的光荣使者,人大代表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通过宣传,提高各级领导和全体公民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增强民主与法制观念,提高广大选民参选的积极性,确保选民参选率。
四、划分选区、分配代表名额、搞好选民登记
(一)划分选区
根据选举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各乡(镇)基本上按居住状况划分;根据撤县设市后的实际情况,选举市人大代表初步划分79个选区,但必须严格把握每一选区人口大体相等和选举1至3名代表的法律规定,代表名额的分配每选区不得超过3名,此界限的选举结果视无效。
(二)代表名额分配
根据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确定我市选举产生玉树
市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确定为134名。乡(镇)代表名额,经市人大常委会依法确定为351名。人大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的工人、农牧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代表构成参照上届的比例,乡镇人大代表中妇女代表的比例不低于20%,市级人大代表中的党政干部人选的比例继续从严掌握。妇女代表不低于25%,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等方面代表的安排比例应当适量。党政干部企业负责人不得挤占工人,农牧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名额。法律、环境保护方面的人员,也应有一定的名额。市、乡(镇)要注意保留一部分符合条件的上届人大代表,以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乡(镇)人大主席或专职副主席应安排为市级人大代表。
(三)选民登记
全市在8月7日前完成选民登记工作,根据选举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
1、继续采用一次登记,长期有效的办法,对上一届市乡人大换届选举以后满十八周岁(1998年8月27日以前出生)以及恢复了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从其他选区迁入的选民,列入选民名单。死亡和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以及迁出本选区的不予登记。
2、此外,对精神病患者,无法表达自己意志的痴呆傻人员,经查实及医疗单位证明,确属无法行使选举权利的,由乡(镇)选举委员会和选区小组批准,可不列入选民名单,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羁押、劳教和受拘留审查人员,要会同监禁部门进行核准后可委托投票。总之,要做到不错、不漏、不重登记,全市各选举区的选民榜要在8月7日前张榜公布,并发给选民证。
3、流动人口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如要参加现居住地的选举,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证明后,也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参加选举。
五、提名、协商代表候选人
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这一阶段的工作分两步进行:
(一)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按照法律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两种提名推荐办法法律地位相
同,均应填写“代表候选人推荐表”。无论何种形式所提候选人都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在提名推荐过程中,推荐者应向选举委员会和选民小组介绍所提候选人的情况和理由,第一轮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要求在8月12日前按选区和姓名笔划张榜公布,并提交选民讨论。
(二)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按照法律规定,在第一轮提名推荐候选人中,通过几下几上的反复酝酿讨论、协商后,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并务于8月20日以前按姓名笔划为序向本选区选民公布。
六、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8月27日是我市的投票选举市和乡(镇)人大代表的法定日期,全市、乡(镇)各选区都要在这一天召开选举大会(投票站)进行选举。
为了保证选举质量,确实提高选民参选率,在投票选举人大代表的过程中,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充分做好选举前的准备工作。选票由市选举委员会统一印制,并分发到各选区,各选区要认真填写正式候选人。为了便于选民参加投票选举,可多设投票站,对因老弱病残等不便到投票站或参加选举大会亲自投票的,或者因选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可设流动票箱组织上门参选。所有流动票箱,都必须到大会主会场统一开封计票、唱票。对
因故确实不能到会参选的选民可采取书面委托投票的办法,但须经过选举委员会或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而且每个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受委托人必须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填写选票。
(二)要坚持实行差额选举。要严格执行选举法第三十条关于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1/3至1倍的规定。
(三)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投票选举。根据《选举法》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这是保障公民表达真实意愿的重要制度。为了体现这一原则,在这次市、乡人大代表选举中要按照法律规定设立秘密写票处。市、乡(镇)人大代表选出后,市、乡(镇)选举委员会要分别依法审查确认选举结果是否有效,然后按选区张榜公布当选的市、乡(镇)人大代表名单,并发给代表当选证书。
七、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召开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我市各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要在2016年8月31日前召开,新的一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9月中旬召开。
八、切实加强党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搞好换届选举工作的根本保证。这次市、乡(镇)换届选举工作涉及层次多、牵动面大、时间紧、任务重,法律、政策性强。是我市、乡(镇)人民政治生活中的
一件大事,各级各部门都必须遵循“党委领导、人大主办、
各方配合”的总原则,齐心协力、密切配合,按照讲政治的要求,切实把换届选举工作搞好。市、乡(镇)选举委员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办事,做执法和守法的模范,凡是工作需要但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问题,一定要及时逐级上报,请示批准,等答复后方能实施。重大问题要随时向同级党委、上级人大和选举委员会报告。在选举中如果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认真查处,坚决予以纠正。市、乡(镇)各级各部门都要严格执法,严防违法问题的出现,保证换届选举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玉树市选举委员会
2016年8月2日
玉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各乡(镇)人大代表
名额分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大:
根据《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确定本行政区域内乡镇的代表名额时以“乡,民族乡镇代表名额基数为40名,每一千五百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为依据,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确定各乡镇乡级人大代表总名额为351名,各乡镇乡级人大代表名额具体分配如下:
隆 宝 镇: 43名
下拉秀镇: 46名
巴 塘 乡: 46名
上拉秀乡: 43名
小苏莽乡: 46名
安 冲 乡: 43名
仲 达 乡: 42名
哈 秀 乡: 42名
玉树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九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主 任:马成洪
副主任:马有福、尕 梅
委 员:
刘 中 市委副书记
久 文 市委统战部部长
韩 芝 芬 市委宣传部长
格来才仁 市委常委
加 塔 市安监局局长
仁增加措 市人大代联科科长
张 建 宏 市人大办副主任
杨 全 顺 市工会副主席
文德多杰 市工商联主席
安文卓玛 扎西科街道办主任
扎西然永 下拉秀镇人大副主席
措 阳 市统计局局长
伊 羊 市三完小校长
格来达杰 东风村支书
才 哇 原人大秘书长
因事因病请假:(6人)
副主任:松 杰
委 员:
汪 生 启 市纪委书记
仁增多杰 隆宝镇人大主席
达哇多杰 市统战部副部长
谭 国 华 原市工会副主席
赵 崇 波 雷剑货运公司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