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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会报总第08次

玉树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八次会议
 
玉树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1月9日上午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成洪,副主任才仁达哇、石兆英、松杰及委员15人出席了会议。
市政府副市长久文、市政协主席梁玉龙、市法院院长伊振江、市检察院检察长宁玛才仁、市监察委员会、各乡镇人大主席、4名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才仁达哇主持。
会议共15项议程:1、听取并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7年度财政预算方案的报告;2、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调整2017年度财政预算方案报告的决定(草案);3、听取并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7年年初预算及科目用途的报告;4、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调整2017年年初预算及科目用途报告的决定(草案);5、听取并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经费追加、减预算的报告;6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2017年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经费追加、减预算报告的决定(草案);7、听取并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专项资金到位拨付情况及审批市级需安排专项配套的报告;8、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2017年专项资金到位拨付情况及审批市级需安排专项配套的报告的决定(草案);9、听取并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收缴的盘活存量资金分配情况的报告;10、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2017年收缴的盘活存量资金分配情况报告的决定(草案);11、听取并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的报告;12、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调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报告的决定(草案);13、听取并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树市公园建设和造林绿化资金缺口情况的报告;14、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玉树市公园建设和造林绿化资金缺口情况报告的决定(草案);15、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依次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以上议题。
 
 
 
 
玉树市人民政府
关于请求审批2017年度财政预算调整
方案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玉树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17年玉树市财政预算草案》中,公共财政预算财力达115752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6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支20103万元,增长21.01%。现将预算调整具体方案呈报如下: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调整
预计全市公共财政总财力调整为277181万元,比年初财力115752万元增支163095万元,增长140.9%。剔除灾后重建因素后为221709万元,比上年支出数203574万元增支18135万元,增长8.9%。分项为:
1、上年结余结转调整为2546万元(含盘活存量166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573万元减少27万元,下降1.06%;
2、预计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71453万元(年初财力63387万元、州级指标预算内31789万元、州级指标对口支援2418万元、省直拨到县67404万元、义务教育资金3393万元、基金上级补助收入306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78061万元增支93392万元,增长119.63%;
3、上级灾后重建资金2017年纳入预算管理,到位55472万元;
4、预计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896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4091万元减支5126万元,下降36.4%;
5、盘活各单位结转的存量资金1698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8000万元增支8985万元,增长112.3%;
6、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0万元,比年初预算66万元增支304万元,增长4.6个百分点;
7、基金上年结余结转774万元(年初结余761万元,决算会审后增加了13万元);
8、预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57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00万元增支357万元,增长178.5%;
9、财政专户撤销上缴资金11001万元(具体为:草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专户608万元、政府采购专户21万元、农财专户9197万元、灾后重建专户1175万元);
10、资金管理中心上缴省林业下拨的绿化资金1000万元;
11、收回应收款5354万元;
12、省交通厅拨入共玉高速绿化资金2000万元;
13、武警中队办公楼维修资金因项目变更上缴526万元;
14、市政中心退回上年垫付的资金160万元。
二、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调整
预计2017年玉树市财政总支出调整为26790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15752万元增支153816万元,增长132.88%。剔除灾后重建因素后为212430万元,比上年支出数203574万元增支8856万元,增长4.4%。主要是在年初提前告知预计各类专项补助的基础上,积极向省市争取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加之2017年增补了灾后重建资金、撤销专户上缴的资金,从而相应增加了财政总支出。具体情况为:
1、预计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8546万元(含稳定调节基金370万元、年内需专项配套9253万元、新增财力用于专项经费追加4026.52万元、人员支出追加11267.3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00051万元增支78495万元,增长78.45%,比上年支出数183228万元减支4682万元,下降2.62%;
2、预计政府性基金支出103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961万元增支76万元,增长7.9%,比上年支出数2624万元减支1587万元,下降60.5%,未付3374万元,为政府债券3000万元,土地出让价未付374万元;
3、预计北京对口支援建资金支出2418万元,比上年支出数4197万元减支1779万元,下降42.4%;
4、灾后重建资金支出52899万元,未下达3748万元,为质保金、二类费用等,2017年列财政预算;
5、财政专户撤销上缴资金支出9719万元(草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专户608万元、政府采购专户支出16万元、农财专户支出9095万元),未支付107万元,为政府采购节约资金及农林水未支付项目资金;
6、其他应付款支出5565万元,分项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2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8万元、农林水支出300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200万元;
7盘活存量资金支出1718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8000万元增支9182万元,增长114.78%,比上年支出数12635万元增支4547万元,增长35.99%,未冲1469万元;
8、预算内结余261万元;
9、其他应付款269万元,系市交通局105万元、市国土局上缴的拆迁补助143万元、市人社局10万元、市扎西科街道办4万元、市结古街道办7万元。
综上所述,收支相抵后结余9279万元,系以上未付的各类支出,最终以决算数据为准。
三、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2017年底债务余额情况纳入市政府统计范围并承担还本付息的债务本金13000万元,债务余额13000万元,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款10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款3000万元。
债务监测指标情况:经测算截止2017年12月底一般债务率、专项债务率、逾期债务率等各项债务风险均处于可控制范围。
 
 
 
 
玉树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
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的决定
 
玉树市人民政府:
玉树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委托市财政局局长西然多杰所做的《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玉市政〔2017〕号)文。经常委会认真审议,同意《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具体决定如下:
批准将全市公共财政总财力调整为预计数277181万元,比年初财力115752万元增支163095万元,增长140.9%。剔除灾后重建因素后为221709万元,比上年支出数203574万元增支18135万元,增长8.9%;将2017年玉树市财政总支出调整为预计数26790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15752万元增支153816万元,增长132.88%。剔除灾后重建因素后为212430万元,比上年支出数203574万元增支8856万元,增长4.4%。最终以财政决算数据为准。
 
 
 
 
玉树市人民政府
关于请求审批2017年年初预算及科目用途调整的
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2017年年初预算及科目用途调整方案已完成,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整资金来源情况
(一)2017年新增财力4026.52万元,主要作为年内专项经费调整资金,分项为:
1、考核2016年绩效考核优秀地区(部门)发展基金(领导班子奖金)500万元;
2、2017年省对县(市)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基数1696万元;
3、下达省对下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奖补资金180万元;
4、2016年度州直机关单位目标责任(绩效)考核优秀领导班子及优秀地区(单位)奖励资金15万元;
5、扣减2017年玉树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费及烤火费补助资金预算指标-406.88万元;
6、扣减2017年玉树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住房补贴资金-27.6万元;
7、2017年省对下第一批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2383万元(年初预算中已安排2000万元,现新增383万元);
8、2017年省对下第二批均衡性转移支付1487万元;
9、2017年市政运营财力补助资金200万元。
(二)年初预算安排进行调整资金13878.88万元,主要是:
1、换届选举费80万元;
2、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费50万元;
3、智慧城市运行费200万元;
4、哈秀乡后续项目建设资金500万元;
5、精准扶贫项目配套500万元;
6、应急临时安排重点工作经费4025.21万元;
7、“四创”活动专项经费80万元;
8、六乡两镇总体规划费261万元;
9、国家赔偿金30万元;
10、年度目标考核奖奖励资金200万元;
11、市级安排专项及各项配套资金1000万元;
12、政府采购资金300万元;
13、文化体育旅游与传媒支出4000万元;
14、民政抚恤金600万元;
15、林业绿化资金276.67万元;
16、流浪动物收养管理运行费25万元;
17、备用金1751万元(主要用于精准扶贫项目配套资金)。
以上调整资金来源共计17905.4万元,另外年内省交通厅拨入共玉高速绿化资金2000万元,共计调整资金19905.4万元。
二、调整支出情况
预计2017年12月31日预算调整支出为19905.4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8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82.2万元;教育支出941.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97.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28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91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651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25.4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4万元。
 
 
 
 
 
玉树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初预算及
科目用途调整的报告》的决定
 
玉树市人民政府:
玉树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委托市财政局局长西然多杰所做的《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初预算及科目用途调整的请示》(玉市政〔2017〕号)文。经常委会与会委员认真审议,同意《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初预算及科目用途调整的请示》。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具体决定如下:
批准调整支出共计19905.4万元(含省交通厅拨入共玉高速绿化资金2000万元)。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8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82.2万元;教育支出941.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97.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28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91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651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25.4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4万元。
 
 
 
 
玉树市人民政府
关于请求批复玉树市各行政事业单位
2017年人员经费追加、减预算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2017年人员变动及相应产生的人员经费追加、减预算及政策性调资已完成,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人员变动情况
截止2017年11月31日,我市人员变动共计206人。具体构成情况说明如下:
市内调动34人、 市外调入42人、调离我市30人、招录39人、新增临时工5人、挂职1人、特岗转正31人、辞职6人、退休7人、病故10人、开除1人。
二、人员变动产生的经费追加、减情况
1、追减情况
因退休、病故、辞职、调出、违纪处分等原因追减人员经费计3815163.7元。具体构成为:退休产生追减经费813607.7元、病故产生追减经费326788.3元、辞职产生追减经费479269.8元、调离我市人员产生追减经费2071631.6元、违纪处分追减经费123866.3元。
2、追加情况
因市内调动、招录新增、外市调入、临聘人员地方政策性调资等原因追加人员经费计7961073元。具体构成为:市内调动人员产生追加经费255256.8元、因招录人员产生追加经费2456500.3元、因新增临时工产生经费101672.4元、因市外调入人员产生追加经费1811175.8元、因特岗转正产生追加经费317430元、根据玉政办(2017)54号文,社区两委办主任、书记31人月工资提标追加经费81900元、计划内临时工87人月工资提标追加经费118460元、因挂职人员地区差提标及补发2016年烤火费追加经费285726元、父母30年安置子女烤火费追加203412元、政府办后勤人员11人追加失业、工伤保险及市政府办其中1名临时工提标122754.3元、城管局49名环卫工人补追工资待遇(人均增加1270元,2017年第八次纪要通过)计248920元、退休人员政策性补助(统筹外工资普调、医疗保险等)1426980.59元、经人社局、财政局核实年初预算漏记的人员经费追加为530883.4元:主要为2016年乡寄校公招教师财补养老金44957.6元、市场监督管理局9人追加乡镇岗位津贴54000、在职人员财补养老金298483.6元及人员职务职级工资漏调133443.57元.。
三、政策性调资及奖励性工资追加情况
国家政策性调资计104179726.24元。具体构成如下:住房物业补贴及通讯费追加26996132.76元(其中:省级补助15510000元、地方追加11486132.76元)、高海拔、规范津补贴追加15090739.5元(其中:省级补助17000000元)、以上两项调资产生财补公积金4658884元(剔除高海拔、规范津补贴省级补助1700万元后,地方追加2749623.5元)、政法津贴及公安部门岗位津贴和加班费追加3601056元、民族团结奖在职人均4700元、退休2000元,共计资金13360700元(其中:省级补助10030000元、地方追加3330700元)、目标责任考核奖人均14000元,共计资金40347374.2元(其中:省级补助28669000元、地方追加 11678374.2元)、其他津补贴(如:保密津贴、有毒有害津贴等)追加124839.8元。
四、后期预计
12月还将产生在职人员正常晋档工资补发、带薪年休假调整预算以及职业年金坐实和人员变动等,预计产生相应预算调整450万元。
综合考虑人员经费追加、减相及12月变动因素,预计增加经费支出共计11282.56元,其中:用省级补助资金安排支出7120.9万元,用年初预算预留工资调整资金安排支出4000万元,剩余差额161.66万元从转移支付中安排支出。最终人员经费调整数以2017年决算数为准。
 
 
 
 
玉树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2017年
人员变动追加减预算的报告》的决定
 
玉树市人民政府:
玉树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委托市财政局局长西然多杰所做的《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2017年人员变动追加减预算的请示》(玉市政〔2017〕号)文。经常委会与会委员认真审议,同意《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2017年人员变动追加减预算的请示》。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具体决定如下:
批准追减人员经费3815163.7元;追加人员经费7961073元;国家政策性调资104179726.24元;后期增加经费支出11282.56元。
 
 
 
 
玉树市人民政府
关于呈报玉树市2017年专项资金到位拨付情况及审批市级需安排专项配套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2017年,在财政形势不容乐观的前提下,我们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政策性财政支出投入力度,合理调度财政资金,加快专项支出进度,确保了专项资金足额到位,为促进我市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和谐社会提供了财力保障。现将2017年预计上级专项资金到位、拨付及市级需安排专项配套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上级专项资金到位及拨付情况
预计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上级下达专项资金到位 146204.08万元,已拨付142456.08万元,未拨付3748万元。具体分项如下:
1、预计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到位87139万元,已拨付87139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55.5万元、教育支出471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0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46.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1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184.5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513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4961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7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32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1572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79万元、其他支出72万元。
2、预计北京对口援建资金到位2418.08万元,拨付资金2418.1万元。按单位分:市城管局1352.6万元、市委党校20万元、市发改局170万元、市林业局700万元、隆宝镇政府50万元、市政中心120万元、市三完小2万元、市文体广电局3.48万元。
3、预计灾后重建资金到位56647万元(灾后重建专户因撤销上缴1175万元(灾后重建贷款贴息资金421万元,专户结余资金754万元);灾后重建补助资金到位55472万元),拨付资金52899万元,未下达资金3748万元。
二、年初预算安排专项市级配套资金情况
2017年年初预算专项资金经市人大研究通过,安排市级配套资金10280万元。具体按单位分:市财政局59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础养老补助资金),市教育局4392万元(主要用于三江源教育补偿资金及教育系统运营费),市民政局251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市农牧局2000万元(主要用于支农资金),市人社局431万元(主要用于三江源就业培训及就业专项补助资金),市卫生局345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补助资金)。
三、年内市级需安排专项配套情况
预计截至到2017年12月31日,市级专项配套资金达9253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教育支出249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2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0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5539万元。
 
 
 
 
玉树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树市2017年
专项资金到位拨付情况及审批市级需安排专项配套的报告》的决定
 
玉树市人民政府:
玉树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委托市财政局局长西然多杰所做的《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树市2017年专项资金到位拨付情况及审批市级需安排专项配套的请示》(玉市政〔2017〕号)文。经常委会与会委员认真审议,同意《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树市2017年专项资金到位拨付情况及审批市级需安排专项配套的请示》。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具体决定如下:
批准上级下达专项资金到位 146204.08万元,市级专项配套资金9253万元。
 
 
 
 
 
玉树市人民政府
关于请求批复2017年收缴的盘活存量资金分配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玉树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玉财预字〔2017〕781号)等文件要求,玉树市加强领导、强化培训、多措并举,制定清理实施方案,顺利地完成了全市盘活存量资金的清理和规范工作,现将收缴的存量资金分配情况报告如下:
一、各预算单位盘活存量资金消化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玉树市结转结余资金总量为82216万元。其中:1、2013年结转结余1849万元;2、2014年结转结余9010万元;3、2015年结转结余8347万元;4、2016年结转结余63010万元。
截止到2017年11月31日各预算单位自行消化40915万元,财政收回资金12185万元(盘活存量资金专户撤销上缴资金10299万元、部门收回1866万元),目前各部门仍存在沉淀资金29116万元(2015年结转结余资金5309万元、2016年结转结余资金23807万元)。
二、盘活存量资金分配情况
1、收回的存量资金情况
2016年收回的存量资金结转1666万元,预计2017年收回12185万元(盘活存量资金专户撤销上缴资金10299万元、部门收回1886万元),资金管理中心上缴4800万元(2014年绿化造林及公园建设项目资金),共计18651万元。
2、2017年存量资金分配情况
预计2017年12月31日存量资金拟安排支出17182.32万元,其中:2017年通过预算安排8000万元,现请示原渠道及调整用途返还9182.32万元,结余资金1468.68万元。
现将原渠道及调整用途返还的9182.32万元请示分配如下:
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3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43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9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0.83万元,农林水支出6658.4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26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91万元。
 
 
 
 
玉树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收缴的
盘活存量资金分配情况的报告》的决定
 
玉树市人民政府:
玉树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委托市财政局局长西然多杰所做的《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树市2017年专项资金到位拨付情况及审批市级需安排专项配套的请关于2017年收缴的盘活存量资金分配情况的请示》(玉市政〔2017〕号)文。经常委会与会委员认真审议,同意《关于2017年收缴的盘活存量资金分配情况的请示》。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具体决定如下:
批准预计2017年12月31日存量资金拟安排支出17182.32万元,其中:2017年通过预算安排8000万元,现请示原渠道及调整用途返还9182.32万元,结余资金1468.68万元。原渠道及调整用途返还的9182.32万元具体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3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43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9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0.83万元,农林水支出6658.4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26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91万元。
 
 
 
玉树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按照“三公经费”负增长的原则,根据各预算单位工作性质,结合实际,参照2016年部门决算数据申请对2017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控制数做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275.8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1.91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203.96万元、未产生公车购置费。2017年编制年初预算时,预算控制数为287.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6.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1.20万元、购车购置预留费70万元。由于公车改革已在我省逐步推进,根据公车改革的相关规定,各单位不再进行公车购置,因此建议将预留的70万元分解到各预算单位,并根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约法三章”的工作要求和省、州财政工作会议具体部署,将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下调5%,下调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为262.08万元,具体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3.77万元,公务接待费68.31万元。
 
 
 
玉树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三公”
经费预算控制数的报告》的决定
 
玉树市人民政府:
玉树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委托市财政局局长西然多杰所做的《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的请示》(玉市政〔2017〕号)文。经常委会与会委员认真审议,同意《关于调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的请示》。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具体决定如下:
批准将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下调5%,下调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为262.08万元,具体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3.77万元,公务接待费68.31万元。
 
 
 
 
 
玉树市人民政府
关于玉树市公园建设和造林绿化资金缺口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灾后重建收官以来,市委、市人民政府积极主动地适应形势要求,第一时间把精力从灾后重建转移到“转型发展、跨越提升”上来,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党委政府关于“管理好、运营好、发展好新玉树”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领导,创新举措,狠抓落实,全力实施园林城市、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旅游城市创建工程,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玉树市城市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大为改观。特别是,玉树市通过着力实施市区三个公园建设和造林绿化工程,城市整体品位大幅提升,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2015年至2017年市区三个公园建设和造林绿化总投资为31543.09 万元,已拨付20140.35万元(其中市财政自筹14563.85万元),缺口11402.74万元。具体为:
1、2015至2017年三个公园建设项目总投资12541.57万元,已拨付资金8910.23万元(其中:对口援建资金800万元,市级财政自筹8110.23万元),拨款率71.04%。项目缺口资金3631.34万元。
2、2015至2017年造林绿化项目总投资为18460.85万元,已拨付资金10689.45万元(其中:省林业厅3200万元、对口援建资金1500万元、市财政自筹5989.45万元),拨款率57.91%。项目缺口资金7771.4万元。
3、其他项目总投资540.67万元,已拨付资金514.17万元(其中:省州财政50万元,市级财政自筹464.17万元),拨款率达95.1%。项目缺口资金26.5万元(因项目验收未通过,故缺口资金不予拨付)。
综上所述,玉树市公园建设和造林绿化共计缺口资金11402.74万元,拟通过以下方式筹集资金:1、省交通厅共玉高速沿线绿化资金2000万元;2、盘活存量资金3200万元(含2017年省林业厅下达的1000万元);3、年初预算绿化项目安排的指标结余800万元;4、灾后重建资金1700万元,以上共计7700万元,尚存在缺口资金3702.74万元。
 
 
 
 
 
玉树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树市公园建设和
造林绿化资金缺口情况的报告》的决定
 
玉树市人民政府:
玉树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委托市财政局局长西然多杰所做的《关于玉树市公园建设和造林绿化资金缺口情况的请示》(玉市政〔2017〕号)文。经常委会与会委员认真审议,同意《关于玉树市公园建设和造林绿化资金缺口情况的请示》。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具体决定如下:
批准玉树市公园建设和造林绿化共计缺口资金11402.74万元,并通过以下方式筹集资金:1、省交通厅共玉高速沿线绿化资金2000万元;2、盘活存量资金3200万元(含2017年省林业厅下达的1000万元);3、年初预算绿化项目安排的指标结余800万元;4、灾后重建资金1700万元。实际存在缺口资金3702.74万元。
 
 
 
 
供职报告
供职人:次成达词
(2018年1月9日  玉树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尊敬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本人于1999年9月参加工作,200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哈秀乡、民主南建委会和市纪委工作。期间,任哈秀乡副乡长、民南建委会副主任,2012年1月至今任市纪委副书记。
今天,市人大常委会议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选。我作为被提名的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人选,深感担子重、责任大,这既是组织对我的关心、培养和锻炼,又是对自己的一次新考验。如果市人大常委会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一定倍加珍惜党组织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们对我的信任和厚爱,忠于纪检监察事业,全力履行职责,以勤勉扎实的作风、加倍努力工作。
一、摆正位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我要从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维护国家根本制度和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高度来强化意识,切实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认真执行人大通过的决议、决定;诚心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常委会汇报、请示工作,确保监察委的工作在市人大的支持和监督下运行。
二、认真履责,坚持从严监督监察
  今后工作中,我将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各项决议、决定和决策部署,自觉遵守监委议事规则,全力协助监委主任做好监委各项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扎实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聚焦中心工作,确保政令畅通。聚焦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各项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及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查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保障政令畅通、决策落实。二是聚焦依法履职,监督权力运行。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监察委员会监察范围,加强对行使国家公权力人员的监督检查,及时查纠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行政等问题,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三是聚焦三项职能,强化监察工作。坚持抓监督、抓调查、抓处置,认真处理好纪委监委“纪法”衔接,既要审查违纪问题又要审查违法问题,同时强化监委和执法、司法机关“法法”衔接,加强与检察、公安、审判机关协作,不断提升监察工作实效。四是聚焦自我监督,强化内部制约。牢记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不断强化完善监察委员会内部监督制度建设,并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坚决贯彻执行好请示报告制度,重要事项及时向上级报告。注重发挥自我监督作用,严格工作审批程序和运行流程,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三、加强学习,不断提升工作能力
  随着我市监察委员会的成立,纪检监察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任务越来越繁重,责任越来越艰巨,工作难度也越来越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将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党章党纪党规知识和宪法法律知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在学习中开阔视野、丰富知识、掌握规律,提升能力,更好地胜任工作。
四、严以律已,始终树立良好作风
  我将在工作中时刻绷紧廉洁从政这根弦,始终保持良好的心态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明晰好公权与私利的警戒线,纪律与法律的高压线,做到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范工作圈。坚持牢记党的宗旨,执纪为民、执法为民。坚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纪国法,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虚心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作风。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以修身自律,秉公执纪,依法办事,不谋私利,不徇私情,严格管好配偶、子女,坚决不做损害党和政府威信的事,坚决不做损害群众利益的事。努力争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为我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优化政治生态做出应有的贡献。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以上是我的供职发言,也是我的态度和决心,无论表决结果如何,我将愉快接受和服从组织安排,继续脚踏实干工作,勤勤恳恳做奉献。
谢谢大家!
 
 
 
 
供职报告
供职人:青梅公保
(2018年1月9日  玉树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尊敬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自1996年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上拉秀乡、小苏莽乡、红卫建委会、市纪委监察局工作,1996年7月至2004年7月先后在上拉秀乡寄校、乡政府任教师、秘书等职,2004年7月至2010年7月任小苏莽乡党委副书记,2010年7月至2012年11月任红卫建委会副书记、主任等职,2012年11月至今任玉树市纪委监察局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职 务。这次组织提名我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人选,是对我的信任和肯定。如果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尽职尽责、加倍努力地工作。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多年来的工作使我深刻体会到,人大的监督是我做好工作的重要保证。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我要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强化法律观念,自觉主动地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一是及时向人大常委会以及其职能部门汇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常委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和议决事项。二是认真办理人大会议的议案和人民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三是认真对待人大代表的视察、检查、调查,尽力为人大常委会和人民代表的视察、检查和调查提供方便条件。真正使监察工作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主动求得人大的支持和帮助,确保监察工作在人大的支持和监督下正常运行。
二、切实履行监察职责
我将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各项决议、决定和决策部署,全力协助监委主任做好监委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察委员会主要职责: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调查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作出处置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在工作中,我将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权。坚持学思践悟,不断增强素养、提升能力,切实履行监察职责。
三、严以律已,始终树立良好作风
我将时刻绷紧廉洁从政这根弦,坚持牢记党的宗旨,执纪为民、执法为民,密切联系群众,尽心尽力为群众办实事好事,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坚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纪国法,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虚心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作风。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努力争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监察委干部。
 尊敬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及各位委员,组织拟任我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人选,我深知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决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监督支持下,竭尽全力,不辱使命,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如果此次会议没有通过我的任职,我也能正确对待、毫无怨言,并当作组织和人民对我的一次新考验,发扬成绩、克服不足,愉快接受组织安排,尽职尽责做好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工作业绩赢得组织的肯定和群众的认可。
以上是我的供职报告,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供职报告
供职人:次成闹布
(2018年1月9日  玉树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三次会议上)
 
尊敬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本人自1990年7月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玉树县上拉秀乡寄校、玉树县人民法院工作。2011年12至今在玉树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任纪委常委一职。六年的纪检监察工作经历,不断增强了本人的党性观念,同时也提高了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业务素质,为做好今后的工作积累了领导经验,奠定了坚实基础。这次组织提名我为玉树市监察委员会委员人选,是对我的信任和肯定。如果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尽职尽责、加倍努力工作。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强化宪法意识,自觉学习、遵守和维护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完成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任务。一是虚心听取并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二是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三是把握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达到促进工作的要求。四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及时转变工作角色,虚心向班子成员请教和学习,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五是加强党性修养,做到主动请示、主动沟通、主动汇报,虚心听取意见,立足岗位尽职尽责。
二、严于律己,认证履行工作职责
通过近几年来在纪委监察局领导工作岗位的历练,让我深刻体会到:执纪监察工作,必须坚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讲政治、顾大局,始终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持续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一是严明行政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履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察,秉公办事。二是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做到廉政勤政。严于律己、公道正派、勤奋敬业、清正廉洁。
三、切实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勤政为民才能赢得人心。如果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当廉不言贫、勤不言苦,志不求易、事不避难,务实奋进、砥砺前行,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作出贡献。监察委员会作为监督执纪机关,我将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务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调查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作为处置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尊敬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及各位委员,组织拟任我为市监察委员人选,我深知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如果本次人大常委会通过任职,我将倍感荣幸、倍加珍惜,一定恪尽职守,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如果本次会议未能通过,我会正确对待,服从组织安排,在岗位上一如既往地努力工作,奋发向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学习,改进方法,廉洁务实,勤政为民,以实际行动和工作业绩赢得组织的肯定和群众的认定。
以上是我的供职报告,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供职报告
供职人:尼阳
(2018年1月9日   玉树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尊敬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我叫尼阳,女,1975年3月出生,藏族,本科文化,1996年参加工作,现任玉树市纪委常委。这次市纪委推荐我拟任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这是多年来组织上对我培养教育的结果,又是对我的一次考验和重托,如果此次人大常委会能够通过我的任职,我将在这一工作岗位上,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随着我市监察委员会的成立,任务越来越繁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将始终在理论学习上,自觉学习十九大、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在业务知识学习上,我将努力学习,虚心请教,认真学习党章党纪党规知识和宪法法律知识,不断丰富自己的业务知识,提高理论水平,并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增强党的观念,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决不动摇;提高接受人大监督重要性的认识,虚心接受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牢记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最高工作标准,执纪监督工作,必须坚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讲政治、顾大局,始终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持续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履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察,秉公办事。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做到廉政勤政,带头遵守《廉政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切实实地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努力成为一名党和人民满意的监察委员会委员。
三、强化两个素质,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
牢固树立严格办案、公正办案的理念意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廉洁从政,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自己的行为。坚持牢记党的宗旨,执纪为民、执法为民,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好事,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坚持以身作则,虚心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作风,坚决不做损害群众利益的事。在履行工作职责时,严格按照法律、政策、纪律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办理工作和解决问题,做到依法办事、能办事,会干事,干成事。在执法执纪过程中,坚持办案办事公开透明,秉公办事。努力争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同时自觉接受人大及各方面的监督,定期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维护监察委员会的形象和声誉。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十分感谢组织上给我这样一个机会,我将全身心地投入到我的工作当中,如果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真诚地接受组织上对我的考验,无论在什么岗位上,我都会尽心尽力,用我最大的努力把工作做好,绝不辜负领导和组织对我的希望和关怀。如果本次会议未通过对我的任命,我会正确对待,服从组织安排,在岗位上一如既往地努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工作业绩赢得组织的肯定和群众的认定。
以上是我的供职报告,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谢谢!
 
 
 
 
 
供职报告
供职人:才仁青
(2018年1月9日  玉树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八次会议上)

尊敬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才仁青,男,藏族,1978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1997年7月毕业分配到玉树市人民检察院工作,2012年从市人民检察院调任玉树市纪委任信访室主任,2016年任玉树市纪委常委至今。
承蒙各级组织领导和市纪委的信任、支持,我这次被推荐担任玉树市监察委员会委员,深感责任重大而光荣,使命神圣而庄严。在此我真诚接受玉树市人大常委会对我拟任职的审议,如果有幸获得任命,我一定倍加珍惜党组织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们对我的信任和厚爱,忠于纪检监察事业,全力履行职责,以勤勉扎实的工作作风,加倍努力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一、秉公执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遵守和维护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完成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任务。增强“四个意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加强党性修养,做到主动请示、主动沟通、主动汇报,虚心听取意见,立足岗位尽职尽责。
二、严于律己,认证履行工作职责
    通过几年来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岗位的历练,让我深刻体会到: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为促进玉树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廉洁自律,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提高业务知识水平,做一个让党和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行监察委员会职责:一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二是为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权,监察委员会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三是负责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组织协调和纪检监察信访工作。
三、坚持廉洁自律,带头树立形象
    随着我市监察委员会的成立,作为监察委员会的委员,纪检监察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的挑战,我将时刻牢记使命,恪尽职守,认真做好监察委员会各项工作。社会转型时期,监察委成为国家反腐败工作的前沿集中地,监察委是党风廉政的一道重要屏障,更是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作为一名监察委委员,我将持续加强自身党性修炼,提高党性修养,规范自身言行,进一步增强做好监察工作的纪律性和约束性,树立起监察干部秉公执法的良好形象。加强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结合工作实际,做到学以致用,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把所学的“本领”用在纪检监察工作上,逐步使自己成为一名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精湛的业务技能的纪检监察干部。
    积极参加监察委员会工作,努力为监察工作实务提供智识参谋,监察委委员会是监察委开展监察委业务工作方面的决策机构,其任务是研判和总结经验,对重大、复杂或疑难案件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监察委员会会既是一个充满挑战,又是一个磨练锻炼知识的极佳场所。为参加好监察委员会会议,我将精研法律知识,努力积累较为厚实的法律知识,胸怀全局,大胆进言,秉公执法,设身处地做好监察委委员的工作;同时紧密关注监察委员前沿问题,联系实际,努力就监察委员会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为监察委员实务提供智识参谋。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我十分感谢组织上能给我这样一个锻炼的机会,如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心存感激,恪尽职守,全身心为人民服好务、谋好利。服从组织安排,保持平和心态,一如既往做好本职工作,不辜负组织和领导对我的希望和关怀。
谢谢!
 
 
 
供职报告
供职人:郑永清
2018年1月9日  玉树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尊敬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郑永清,男,藏族,1971年9月出生,1992年7月至1993年6月在囊谦县农牧局工作,1993年6月至2017年12月在玉树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期间先后担任检委会专职委员、控申科科长、职务犯罪侦查局负责人等职务,现为一级检察官。
根据组织安排,拟让我担任监察委员会委员一职。在玉树市监察体制改革开局之年,让我担任如此重要的职务,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和考验。
一、恪尽职守,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
如果市人大常委会能予以我信任,委以我重托。我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及时如实向组织上报个人重大事项,恪尽职守、埋头苦干,扎扎实实做好工作,不辜负组织重托和人民的厚望。
二、立足岗位,认真履行自身职责
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监察委员会职责是: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调查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作出处置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身为一名监察委员,我感觉责任重大,我将积极总结在检察院办理案件的经验,结合监察工作的要求,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坚决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真正做到急人民之所急、想人民之所想,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二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身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会牢记自己的身份,不断加强自己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在思想上、行动上坚决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三牢记使命,起表率作用。身为一名执纪干部,要时刻谨记自己的使命,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制度,率先廉洁自律,做到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模范作用,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积极为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开展提出好的建议,为玉树监察工作的发展做出贡献。
三、勤奋学习,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一是不断学习十九大精神,加强政治素养。我会再次认真学习、全方位领会“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论断,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义发展的重点任务,牢牢把握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更高要求,更加自觉学习党章、遵循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用党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都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二是深刻领会监察改革使命,加强对纪检工作的学习。要准确把握和领会监察体制改革的内涵,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姿态更好地为党和人民服务,更加全面系统的学习中纪委、省纪委、州纪委、市纪委相关会议精神,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条例的学习,以便能及时地完成从检察人员向监察人员的角色转换。三是继续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纪委和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使执纪与执法贯通起来,推动反腐败工作的法治化,为此,我要依旧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以便为监察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感谢组织上能给我这样一个锻炼自我的机会,如果市人大常委会能给予任命,我将不辱使命,锐意进取,励精图治,恪尽职守,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信任;若不能给予任命,我将端正自己的心态,依旧不折不扣的为党的事业奋斗,为人民早日实现美好新生活的愿望而不懈努力。
谢谢!
 
 
 
 
供职报告
供职人:仁青多杰
(2018年1月9日玉树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尊敬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本人叫仁青多杰,中共党员,1973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1995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哈秀乡、巴塘乡、安冲乡、西杭建委会、扎北建委会、下拉秀镇等乡镇任职。
今天,我怀着十分激动和崇敬的心情,有机会站在这庄严而神圣的会场,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任职前发言,接受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如果市人大常委会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不辜负人大常委会的选择和重视,并将致力于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为法治玉树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始终把司法行政工作置于市人大监督之下,主动自觉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情况,对市人大的决议认真贯彻执行,对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意见和所提议案,及时答复和办理。通过市人大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
二、立足本职工作,忠实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水平。
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在工作中我将团结和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一是重服务,在维护稳定上求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做实、做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服务工作,真正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协助党委、政府保一方稳定的“主力军”作用。二是抓宣教,在普法工作上求深。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强法治玉树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在认真总结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多形式、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氛围,不断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三是始终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和“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抓好社区矫正工作,预防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配合综合治理维稳和“严打”整治工作,减少社会乱源。
三、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勤政廉政,努力做人民满意的公仆。
我将牢固树立勤政为民,廉洁自律的意识,在平时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始终严格要求自己。一是坚持原则,践行为民宗旨。在工作中我将坚定不移地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议,紧紧围绕市委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努力把司法局建设成为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放心的工作部门和广大群众满意的服务部门。二是团结民主,廉洁奉公。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做到清清白白为官,实实在在干事,堂堂正正做人,做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表率。同时,加强班子成员之间,与同志之间的团结,做到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在全局真正形成讲大局、讲团结、讲配合、讲奉献的良好风气。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如果这次我通过任职,我一定践行我的诺言。如果未能通过任职,我也会一如既往的做好工作。
以上报告,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审议。
 
谢谢大家!
 
 
  
 
供职报告
供职人:扎西闹布
(2018年1月9日 玉树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次会议上)
 
尊敬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组织安排,我被提名为玉树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人选。此次人大常委会讨论我的任职,我谨向市人大常委会做如下供职报告。
我于1993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安冲乡、上拉秀乡、县农牧局、灾后重建联合执法大队、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任职,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要求和部署上来,始终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秉公执法、开拓创新,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平时也能严于律己,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团结协作、勤政廉政。过去我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工作作风还需要进一步改进,思想政治理论水平有待进一步的提高。
这次承蒙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州国土资源局的信任,提名我为玉树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人选,本人深感责任重大。如果我能通过任命,本人将在市委、市政府、州国土资源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把国土工作做好。
 
一、加强学习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指引,统领今后我局的国土行政工作。我将探索新形势下国土行政工作的新任务、新特点和新方法,结合我市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创建和谐新玉树作贡献,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二、转换角色
自己加倍的努力,尽快转换角色,进入工作状态。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二要增强人大意识、代表意识,真正从思想上体现出对人民群众的感情,从行动上体现出对人大常委会的尊敬。
三、廉政勤政
    作为国家公务人员,作为国家行政机关,时刻牢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警言,不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不降低对自己的标准,做到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一要做到廉洁从政,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做到慎权、慎欲、自重、自省,干干净净做事,堂堂正正做人,树立良好的领导干部形象。二要做到务实勤政,心无旁骛干好国土行政工作。
四、接受监督
依法行政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要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严格落实依法行政的六项基本要求,认真落实执行执法责任制,努力提高执法水平。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和决定,认真负责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积极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接受人大代表和群众的监督。
各位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不论本次会议是否通过我的任职,我一定会正确对待表决,正确认识自己。今后无论在什么岗位,我都会严格要求自己,一如既往做好本职工作。
 
 
 
 
 
玉树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八次会议任职名单
 
(2018年1月9日玉树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市监察委员会:
根据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张小虎的提请,经2018年1月9日玉树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次成达次 为玉树市监察委员会委员、副主任
青梅公保         为玉树市监察委员会委员、副主任
次成闹布         为玉树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尼  阳           为玉树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才仁青           为玉树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郑永清           为玉树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玉树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八次会议任职名单
 
(2018年1月9日玉树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市人民政府:
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扎西才让的提请,经2018年1月9日玉树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仁青多杰 为玉树市司法局局长
扎西闹布     为玉树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玉树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八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马  成 洪
副主任才仁达哇、石兆英、松杰、
  
刘    中            市委副书记
张 小 虎            市纪委书记
汤 有 然             市委组织部部长
韩 芝 芬            市委宣传部部长
普布加措            市委统战部部长
仁增加措            市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邢    海            市人大农牧环资工作委员会
次成久杰            扎西科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建 宏            市人大办公室主任
伊    羊            市三完小校长
仁增多杰            隆宝镇人大主席
樊 玉 平            哈秀乡人大主席
陈 树 祖            玉树市人大干部
阿    才            结古街道办日沃格村支书
格来达杰            新寨街道办代格村支书
因事因病请假:( 7 人)
开周嘉措            团市委书记
扎西然永            上拉秀乡人大主席
才    哇            市二届人大委员
赵 崇 波            雷剑货运公司经理
尕玛文尕            巴塘乡仁青岭寺活佛
布 尼 玛            市八一医院院长
智扎才仁            西杭街道办扎西大通村支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