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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玉树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3月30日玉树市第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玉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宁玛才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玉树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反腐倡廉、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忠实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保障民生,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以党的建设为统领的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检察院院领导带头讲党课,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引导检察干警领会全会新论断新要求,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中央、省、州、市委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后,检察院院党组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市委部署,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坚持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全过程,紧密结合检察实际,突出问题导向,有序推进主题教育。通过开展主题教育,解决了一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我院党的建设、队伍建设、纪律作风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稳步推进“四大检察”
强化刑事检察。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在法治建设中的特殊作用,坚定不移做法治玉树建设的实践者和推动者,从严从实从细做好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工作,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和侵害群众利益的多发性犯罪,办理审查逮捕案件81件180人,其中普通刑事案件80件179人,提请批捕73件,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59人,同比上升45.2%,不批捕6件20人,批准逮捕率91.2%,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决定逮捕1件1人,决定逮捕率100%,提前介入2件。办理公诉案件82件211人,审结54件136人,提起公诉50件,审结起诉率达92.5%,提起公诉122人,同比上升34.4%。严惩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批捕40人、起诉38人;依法惩处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35人,起诉31人;坚决惩治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聚众赌博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的犯罪,批捕98人,起诉90人。
提升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审查处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21件,向各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1份,回复率100%,采纳率100%; 其中刑事附带民事案件2件,除对六名被告人判处刑法之外,法院判决3名被告人向国家赔付赔偿金10万元,并当庭交付执行;其中督促行政单位履职案件5件。根据省检察院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民事和行政检察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学习,为开展行政检察做好充分准备。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坚决贯彻党中央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结合本地实际,全力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坚决执行“服务美丽青海建设”“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专项检察活动,根据玉树市人民检察院三江源生态保护检察室职责,对三江源地区的生态环境执法开展法律监督,实现三江源地区生态保护类案件“专案专办”,为三江源生态保护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更完善的司法服务。截止目前共办理各类生态案件21件。
三、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主动服务大局
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重拳出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扫黑除恶打得准、打得狠,真正取得实效。检察院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17次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3次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上级院、省、州、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部署新要求。受理涉黑涉恶类审查逮捕案件共计4件14人,均已批准逮捕;受理涉黑涉恶类审查起诉案件共计4件23人,更尕扎西等六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已2019年6月10日向玉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期间建议人民法院延期审理一次,玉树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于2019年12月29日开庭宣判:更尕扎西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索南多加、才仁多杰、才仁巴德、巴吉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尕玛次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我院与其他司法机关密切配合,对全部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对进入检察环节的全部涉黑恶案件实行统一阅卷指导、统一严格把关;建立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全覆盖机制,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共10次,成立涉黑恶公诉案件办理团队,对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实行专案专组办理,对涉黑涉恶案件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确保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及其“保护伞”。对本院近五年来办理的18种罪名的不起诉、不批捕案件开展“回头看”,对公安机关近两年来办理的治安案件进行排查,寻找线索。认真做好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主动认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49条,已按时高质完成整改任务。
四、做好检察为民实事,不断创新为民举措
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推动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重点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损害民生重大案件履行监督职责,促进解决影响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在维护民生方面的特殊作用。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受理提请批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件5人,批捕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5人,起诉  5人。与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持续推动高检院和省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市检察院与市教育局制定新时代校园法治共建意见,在全市学校开展校园法治建设活动。加强检校共建,与十四所中小学(幼儿园)签订《检校合作共建协议》。检察长、副检察长均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配合高检院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巡讲三场,活动覆盖全市30%以上中小学校、幼儿园等院校,千余名学生、老师、家长受到教育,社会反响良好。
强化预防,重视群众信访。升级打造12309检察服务网,畅通和保障司法救济渠道,提升司法便民实效。“12309检察服务热线” 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开展“走进12309,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三次分别邀请到本地各行业普通劳动者代表、市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本市23所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寄宿制学校的老师和学生共100余人参加了开放日活动,参加活动代表畅所欲言,建言献策,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通过制定改进措施,把意见建议落到实处,让其体现在各项检察工作中,今年以来共受理信访案件31件。
五、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落实、显现成效
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把内设机构改革作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突破口,现已完成内部机构改革。根据改革要求,检察院内设机构调整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四部门和驻玉树市看守所检察室、三江源生态保护检察室两科室。各部门、科室职责明确,人员已配备齐全,权责划分清晰。
落实司法责任制度。完善检察官入额、员额退出程序,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严格按照权利清单办理案件,制定领导干部办案工作规定,坚持入额院领导必办案,入额院领导办理各类案件115件。完善检察委员会法律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员额检察官列席会议、检委会案件评查的监督作用。检察院召开检委会13次,其中,讨论决定案件12件,决定事项1件。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3人次。健全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引导检察人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
着力打造刑事执行检察特色亮点工作。驻所检察室每周对看守所进行两次检查,与在押人员约谈23人次,向玉树市森林公安局发出超期羁押违法纠正通知书1份,向看守所发出检察建议1份,均已得到回复并已整改。2019年根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我院联合看守所向全体在押人员发出一份扫黑除恶公开信,并制作了检举揭发告知书,制作扫黑除恶线索笔录13份。加大安全防范检察监督力度。进行各类安全防范检查5次,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和漏洞3件,口头纠正2件,提纠率达100%,纠解率100%。加大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羁押。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1件11人,成功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1件11人,办案机关均已采纳。 
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一项重大司法制度改革,有利于保障人权、化解矛盾、提高诉讼效率。认真贯彻“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根据省院要求,市检察院主动作为,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35件55人。
六、夯实思想基础,坚持从严治检,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围绕“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发展目标,狠抓全院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工作的落实,通过建制度、强机制、强监管,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办法》,积极开展“家属助廉”、“从检承诺”等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内容中,形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长效工作机制。
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检察队伍作风建设活动和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建立问题清单、权力清单及整改清单发现并及时整改问题10余项,建立说情报告、加强侦查工作管理等制度,对执法办案作了更为严格的规范要求。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基层工作鲜明取向,利用好投向基层的检力资源,基层检察工作不断强化。持续加强与对口帮扶我院的北京市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对口援助工作实效不断提升。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为提升案件质效,组织参加领导素能、专项业务等培训18期,组织业务竞赛、优秀案例评比等岗位练兵活动5次,选派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培训和外出办案学习,努力提升干警的理论水平和办案水平,实现检察工作从传统检务向现代检务的转变。加大我院检察文化建设力度,加强信息化建设及应运工作,我院“两微一端”信息发布平台累计发布各类信息90余条。积极推进大数据政法信息共享、案件管理、档案数字化等智慧检务建设。
各位代表:
一年来,我们更加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依法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为代表委员监督检察工作创造条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普遍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注重发挥检察“两微一端”矩阵作用,增强新媒体时代检察工作亲和力、公信力。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市检察工作仍然存在许多不足,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与发展大局需求相比,立足职能提供的助力还不够精准,保障的力度、服务的效果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供给的检察产品还不够丰富,特别是人民公共利益保护职能有待进一步深化拓展。三是与承担的职责使命相比,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检察队伍的素质能力、纪律作风建设等还需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0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主线,继续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按照省、州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聚焦主责主业,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体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推进检察工作创先创优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理论武装,自觉对标对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二是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时刻绷紧政治安全这根弦,强化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依法办好各类危害国家安全、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影响性案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作为主攻方向,进一步提高涉黑恶案件捕诉工作质效。
三是扎实服务保障“一优两高”战略实施。更加积极服务保障打赢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审慎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深入开展保护“三江源”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保障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专项检察活动,“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
四是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加强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执行监督、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查办等工作。进一步加大落实群众信访及时答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司法救助等工作力度,增强监督实效。提高检察建议质量效果。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提升智慧检务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苦干实干,为建设和谐美丽新玉树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