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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玉树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预算进行调整的报告》的决定

 玉树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玉树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预算进行调整的报告》的决定
 
玉树市人民政府:
玉树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长扎西才让所做的《玉树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预算进行调整的报告》(玉市政〔2018〕194号)。经常委会与会委员认真审议,一致认为:由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高,市场化发育程度低,政府举债主要依赖于财政还款,市本级财政承受能力有限,有一定债务风险,市人民政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手段,制定偿还债务方案,避免政府性债务累积,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的防控。
会议原则同意《玉树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预算进行调整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具体决定如下:
调整我市地方政府债务总额为18200万元,2018年新增债务8200万元。
 
 
玉树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