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对《市人民政府申请调整2018年度财政
总预算报告》的决定
玉树市人民政府:
玉树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委托市财政局局长西然多杰所做的《关于申请调整2018年度财政总预算(含人员、政府采购及第三次调整)的报告》(玉市政〔2019〕26号)文。经常委会与会委员认真审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调整2018年度财政总预算(含人员、政府采购及第三次调整)的报告》。做如下决定:
1、市政府第三次申请预算调整共107项,计4040.67万元。其中玉树市教育局解决玉树新湖儿童村更换暖气片资金系灾后重建二类费用结余资金94.85万元,不予审批。其余106项计3945.82万元同意调整预算。
2、市人民政府截止2018年12底,实际采购项目209个,资金主要从部门公用经费中支出1861.38万元,从部门省州对下专项资金中支出18584.08万元,部门自有收入中支出495.83万元。同意调整2018年市人民政府采购预算共计20941.29万元(不含年初预算334.33万元)。
3、根据2018年我市人员变动和政策性调资及奖励情况经经费追加、追减相抵后,同意市人民政府追加人员经费1367.079723万元,并从转移支付中安排支出。
玉树市人大常委会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