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欢迎您!N/A 返回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门户网站

玉树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玉树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8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扎西闹布受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仓·尼玛才让委托所作的《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仓·尼玛才让履职的报告》。
会议认为,自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仓·尼玛才让履任现职以来,认真履行各项职能职责,在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为新玉树建设作出了积极努力。对此会议表示了肯定。
同时,会议围绕当前人民群众关注关心的各种国土资源矛盾和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1、国土部门在办理相关土地手续时,程序繁琐本应由国土部门实地核查的非要由街道办事处出具相关证明才可办理,许多出具证明内容涉及土地规划、红线,建议国土部门与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协商、对接,明确责任主体。
2、对无房户中有空地建房的居民,按规划要求通过国土、建设部门实地核查无任何土地争议、产权明确的,建议市政府在今冬进行核查,明春按规划要求批准建房。
3、对灾后重建期间征用城区及周边村社土地,至今未落实征地补偿款,建议市政府尽快核查落实。
4、为方便城区居民及周边村民贷款,建议市政府尽快办理房地产证书。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处理,按照《监督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在三个月内将处理情况书面上报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