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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意见

 

玉树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玉树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5月6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玉树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报告》及《玉树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执法检查报告》,与会委员及列席人员经过认真审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日程,不断加强领导,认真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各监管部门分工负责,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履行监管责任,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全程监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食品安全法》在我市得到较好的贯彻实施。由于市内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以及肉类、酒类专卖环节都严格把关,基本杜绝了我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会议原则同意这个报告。
(一)认真贯彻实施好《食品安全法》,严把“舌尖
上”的安全关。1、强化组织领导体系。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将组织领导体系中的人员充实、调整到位,切实发挥食安委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2、理顺监管工作机制。统筹解决好分段监管中的“分”和“统”的问题,明确各自的食品安全监管范围。及时调整理顺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质监等部门的职责,解决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责任不分、权利不明的问题;3、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对监管中的失职渎职等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4、提高食品安全应急能力。进一步完善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和程序,努力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及时、稳妥、准确发布食品安全信息,提高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5、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食品安全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品生产经营的负责人进行定期培训,提高行业自律水平,引导依法、诚信经营。
(二)要切实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1、要依法规范生产经营秩序,严把市场准入和食品索证、验证两个关键环节,依法及时将生产经营许可相关证照发放到位,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加大对过期食品的查处力度;2、要进一步加大重点整治工作力度,对执法检查中集中反映的问题,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研究解决,在做好日常检查监控的基础上,通过集中专项的方式进行重点治理,始终保持食品安全整治的高压态势;3、要进一步加强源头管理,严把农畜产品准入关口,加大检测力度,牢牢把握从田头到餐桌的每一个环节;4、要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坚决依法从重从快处罚,并公开通报、昭示社会,起到打击一个,威慑一片的效果;5、要充分发挥社会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如今年的“青霉素酸奶”事件等,监管部门对群众和新闻媒体揭发、反映出来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调查、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和公布,着力营造食品安全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要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意识。1、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监管人员的学习培训,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意识,提高执法监管的能力与水平;2、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教育培训,通过玉树市广播电视媒体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制度,大力开展行业诚信自律教育,依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增强“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职业道德水准;3、加强对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的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依法维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4、市政府要建立群众投诉举报奖励机制,畅通举报渠道,支持新闻媒体曝光典型案件,加大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力度,让广大群众真正参与到监督中来。
(四)要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执法保障。1、建立健全执法机构,充实执法监管力量,培养和引进专业技术人才,解决好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的现实问题,同时要确保监管力量向基层一线倾斜;2、逐步健全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坚持科学规划、资源共享,大力整合食品安全检测资源,积极建立市级食品安全检测中心;3、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建立食品安全承诺、公示和投诉制度,对一些监管责任存在交叉或不明确的领域进行界定,确保食品安全全程监管的落实和各监管环节的无缝衔接,努力消除监管盲区;4、建议市政府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的人力、财力投入力度。
按照《监督法》和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请市人民政府认真研究,于三个月内将上述审议意见的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玉树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