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考勤考纪制度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制度化,提升机关的组织力,严格干部职工教育管理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维护机关工作秩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及时、顺利完成,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人大机关实际,经常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使用范围
市人大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含享有公益性岗位和临时工)。
二、考勤原则
1、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本会机关实行6小时工作制;
2、凡本会干部职工一律实行考勤考纪;
3、机关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上、下班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必须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考勤办法
1、由办公室主任负责机关的考勤工作;
2、考勤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并统一实行办公室印制的签到卡或指纹签到机签到;
3、考勤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考勤,如实填写签到薄或签到机签到、请假条,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填现象,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当事人责任。
4、考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如无故旷工1日扣发全天工资;旷工2日扣发4日工资;旷工5日扣发半月工资;旷工10日扣发全月工资;旷工累计达30天以上的限期调离(扣发的工资在年终扣除)。
四、考勤内容
1、干部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工作岗位;
2、干部职工在上班期间除领导指派外出联系公务外,因病和因私事外出者应事先请假,未经许可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3、考勤情况每月由办公室汇总,施行一月一公布,一季一小结,一年一统计,根据考勤和工作表现等方面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五、请销假制度方面
(一)带薪休假
工作年限满一年不满十年,每年可休假20天;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每年可休假25天;工作年限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每年可休假30天;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每年可休假35天。
休假时间计算中,不包括假期内的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按年度计算,一年一次,不得跨年度使用。工作人员当年请病假超过2个月,请事假超过1个月,旷工超过10天的,不享受休假。其下次休假待回原单位上班后的次年执行。职工休假期间,享受本单位在岗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探亲假
1、干部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刚参加工作或刚调入者,满一年后),假期为30天(含公休假和节日假,下同)。
2、未婚干部职工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3、已婚干部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4、还在哺乳期的妇女,把上下班时间放宽至早上晚到三十分钟,下午可以提前三十分下班。
(三)婚假
干部职工本人结婚时,给婚假20天,初婚男女双方,都达到晚婚年龄的,给婚假30天,旅行结婚可适当考虑延长婚假。
(四)妇女产假
女干部职工生育时给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假休息15天);婚后晚育的增加产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为一年;在外分娩的,路程假另计。
(五)丧假
干部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及子女)死亡后,需要本人料理丧事的给假期30天;领导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假期,在外地办理丧事者,路程假另计。
(六)迟到
迟到超过半小时,视为旷工半天。
(七)早退
早退提前超过半小时,视为旷工半天。
(八)事假
干部职工因本人或家庭有急事,需要处理的,假期不能超过20天,事假必须提前通过领导批准。
(九)病假
干部职工因病确实不能正常工作的,给假1至7天,病假超过7天以上的,根据医院证明予以准假,病假期间不扣工资。
六、处罚
(一)对超假的处罚
干部因病因事确需请假、续假的,因及时办理请、续假审批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超过10天的,扣除发全月工资外,视情节给予处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工作成绩突出者外,不能在本年度考核时评为优秀公务员或先进工作者。
1、一年中请事假累计60天以上者;
2、一年中请病假30天以上的;
3、一年中超假或旷工累计10天以上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工作成绩突出者外,不能在本年度考核时评为称职;
1、一年中申请病假累计90天以上的(不评为等级);
2、一年中申请事假累计30天以上的;
3、一年中超假(旷工)累计10天以上的。
七、请销假手续
(一)假期批准权限
1、一般干部3天以下的假期,由办公室主任批准;3天以上的由常务副主任批准;
2、科级干部由常委会主任或主管副主任批准;
3、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的请销假制度,按照有关领导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办理批准。
(二)干部职工请假,须由本人写出书面报告,经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有效。
(三)请假10天以上的,因提前递交请假报告。
(四)请假报告内容不符合本制度假期规定的不予批准。
(五)假期批准后,请假人因将工作交待清楚,方可离岗,假期满返岗时及时销假,未销假的按超假对待。
(六)对公益性岗位和临时性工作人员的考勤只作年终考核依据,不扣发工资。
(七)本制度经2019年1月8日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通过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