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监督计划,州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听取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结合这个调研报告进行审议,目的是通过州人大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促使州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全州的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城镇管理主体,理顺城镇管理体制,强化城镇管理意识。为做好前期有关工作,州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于6月30日至7月2日赴达日、甘德两县进行了实地调研,调研组以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深入实地察看等方式,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探讨了影响和制约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瓶颈问题和难题,以客观认真的态度,对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工作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委托玛沁、久治、班玛、玛多四县结合议题在本区域内开展了调研,形成了书面材料,上报了州人大农环委。这次的调研活动得到了州住建局、州环境保护和水利局和甘德县、达日县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顺利完成了调研任务。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现状
我州的城镇主要集中在县府所在地和玛沁县拉加镇、玛多县花石峡镇。城镇管理工作仍依靠突击式、短促式、集中式整治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管理,还没有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的长效管理机制。玛沁县设有城市管理局负责大武地区的城镇管理工作,为县政府组成部门,玛多县、甘德县设有城市管理局,隶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二级局,人员为事业编制,其它县主要由县直住建、环保、卫生、工商等部门和县府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或由县府所在地的镇成立的城管大队进行负责管理,行使城镇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公共照明管护、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职能。从我们调研和目前的实际工作来看,全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主要呈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重视程度有所提高。州县政府对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是比较重视的,工作有安排部署,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形成了一定的工作合力。4月份州府所在地开展的城镇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分片划分给相关单位和部门,责任到人,对各自的卫生片区进行了彻底的清理打扫,清理了堆积多年甚至长达二三十年的垃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达日县集中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对吉迈镇镇区周边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其它县也相应开展了城镇环境集中整治活动。二是基础建设加快进行。综观近年来我州的城镇发展,大家有目共睹,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逐年加大,对城镇的功能分区在不断地探索和进行中,仅2014年全州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达6亿元,今年又是“十二五”收官之年,一些基础设施还在投资建设中。通过近年来的投资建设,极大地改善了我州城镇居民的居住环境,使城镇发展空间得到进一步拓展,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集聚服务效能有了一定的提高。三是城镇管理逐步规范。由于全州在城镇建设初期,城镇总体规划跟不上城镇的快速发展和资金投入少,长期以来造成了重建设轻管理的局面。近年来,随着我州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州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意识到了城镇管理的重要性,高度重视,逐步规范。在具体工作中,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紧紧抓住市容和环境卫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开展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二、全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全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薄弱环节要引起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亟待解决。主要表现在:
(一)市民参与管理城镇的意识亟待提高。由于近年来我州城镇的快速发展,大量务工人员涌入我州,再加上我州个别牧民群众定居城镇,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人的许多不良习惯难以一时改变,对城镇化建设管理认识不足,支持力度不够,乱弃乱堆垃圾、随地吐痰等现象时有发生,市民素质与文明城市所必须具备的社会公德、卫生意识、环境意识相去甚远,市民使用环卫设施的良好习惯还没有普遍养成。
(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城镇发展需要。由于规划不到位及城镇建设资金有限,使城市的公益设施、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滞后,一些居民集中区、农贸集市、城镇主干道,服务设施严重不足,服务功能较差。如:州府所在地大武镇没有一个正规的停车场,环城南路北路没有设置红绿灯,公厕设置明显偏少,垃圾斗放置较少且乱放置等。
(三)没有建立起各部门协调配合的良好运行机制。城镇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具体事务繁杂,主要涉及到所在地的镇政府、住建、卫生、工商、交通、公安等职能部门,长期以来,由于诸多因素的制约,致使全州的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常常形不成合力,特别是城建管理、交通管理、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体制不够顺、制度不够全、工作不够细,一些相关部门在具体工作中配合不紧密、协调不及时,出现扯皮、推诿的现象,导致一些无人问津、环境“脏、乱、差”的管理“盲区”,从而极大地影响了城镇品位的进一步提高和城镇的形象。如:马路市场占道经营、乱挖路面、随意堆放建筑垃圾无人管;路面坑槽填补不及时,“门前三包”督促检查力度不够等等。
(四)燃煤锅炉粉尘污染和生活垃圾处理场监管亟待加强。全州现有的燃煤锅炉由于受资金、技术的限制,多数没有安装脱硫除尘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粉尘及有害气体,对空气造成了污染,有损人们的身体健康。全州生活垃圾处理场为填埋式垃圾处理场,按照其垃圾处理流程,需对裸露的垃圾及时覆土填埋,但个别县生活垃圾处理场管理措施不尽完善,生活垃圾场覆土不够及时,生活垃圾处理达不到无害化的要求,一旦遇到吹风天气,一次性塑料制品“漫天飞舞”,对周边牧民的草场造成了一定的“白色污染”。
(五)城镇管理机构及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除玛沁县、玛多县、甘德县设有城市管理局外,其它三县均没有城市管理机构。为了便于开展工作,各县及镇积极动脑子、想办法,个别镇成立了城镇管理大队,负责县城的城镇管理工作,由一至两名正式干部负责,其它全部为临时工作人员。由于没有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岗位素质培训,这些人员的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执法过程中对有些法律、法规、规章的运用不够熟练、准确。
三、全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建议
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好坏,直接影响城镇的形象和品位。整洁卫生、规范有序的城镇环境,代表着一个城镇的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是一个城镇形象和品位的最直观的体现,也是一个地方的名片。针对全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调研,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提高全民参与意识。把增强市民的城镇意识、市民意识、法治意识作为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基础来抓,充分利用电视、宣传栏、微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手段和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将《果洛藏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纳入普法内容,强化法治意识,增强广大市民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认同感,增强广大市民的城镇归宿感,增强广大市民遵守、维护、参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自觉性。州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适时出台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用强有力的行政手段规范市民的不良行为,从而把政府的导向性要求变为市民自觉的行为。
(二)进一步加强硬件建设,完善城镇综合服务功能。在城镇建设中注重科学规划,将机动车辆停车场建设和临时停靠车位的划定,红绿灯设置以及公厕、城镇雨污管网等基础设施,与城镇建设尤其是商业性开发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审批、同步建设,逐步完善城镇功能。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提高环卫基础设施档次。建设城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对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并进行简单分捡处理后,能回收的尽量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的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全面禁止焚烧生活垃圾。对临街商铺实行严格的“门前三包”制度。进一步抓好道路建设和维护,加大背街小巷等城镇基础工程建设力度,对路面坑槽及时进行填补。加大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和建设力度,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超前谋划,结合国务院7月底安排部署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有关会议精神,及早行动,做好规划,抢抓机遇,加大我州城镇地下管廊建设,逐步消除城镇“马路拉链”、“空中蜘蛛网”等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协调,建立城镇管理的协调运行机制。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牵扯方方面面,要建立高效的城镇管理的协调运行机制,就必须确立城镇管理工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综合协调运行机制,在城镇管理工作中不断强化政府的综合协调作用,由城市管理部门或某个部门牵头,成立由镇政府、工商、交警、交通、住建、卫生、环保等部门参与的综合协调机构,加大工作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占道经营、交通秩序、环境卫生、洗车行业、农贸市场等影响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整治“脏、乱、差”和卫生死角。
(四)进一步加大对燃煤锅炉粉尘污染和生活垃圾处理场监管力度。州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近期对全州的燃煤锅炉脱硫除尘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大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对整改不重视或不到位的,严格按照《环保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要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长效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定期检查,随时巡查,对裸露的垃圾要及时覆土填埋,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州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严格的管理措施,在全州范围内全面禁止出售和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
(五)进一步健全机构,加强城镇管理队伍建设。州政府及机构编制部门从工作实际出发,进一步规范工作部门和职责,尽快批复设立达日、班玛、久治三县城市管理部门,将玛多、甘德县城市管理局升格为县政府一级局,列入县政府组成部门序列,切实加强对城镇的管理力度和实效。同时,加大对城镇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从城镇管理工作人员自身需求和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同时,在每年的全州干部上海市培训计划中,将城镇管理人员培训纳入进去,学习先进管理经验。通过自学和外出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使广大城镇管理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提高法律水平和业务素质,牢固树立文明执法、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
总之,全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面临的局面相当复杂,面对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城镇管理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我们要始终站在推动城镇和谐健康发展的高度上,要以这次人大常委会听取这个专项工作报告为契机,全面加强我州的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干净整洁、文明和谐的居住、工作、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