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全州贯彻实施《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计划,州人大常委会将在8月上旬召开的第二十四次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全州贯彻落实《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作情况。为审议好《关于开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7月7日至11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康措带领州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办公室、州广播电视局的同志组成执法检查组,赴州广播电视局及玛沁、甘德、达日、班玛四县,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等方式,就贯彻实施《条例》工作的总体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建议等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在听取相关汇报后,张康措副主任对我州广播电视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张康措副主任指出,自《条例》颁布修订实施以来,州政府及广播电视部门高度重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有力的推进了果洛广播电视事业蓬勃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管理工作,张康措副主任强调:一是要加强《条例》宣传力度。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宣传的优势,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发展广播电视事业的良好氛围。同时,在全州广播电视部门广泛开展学习《青海省广播电视设施保护办法》,使从业人员熟悉掌握相关内容,准确把握和理解《办法》具体条款;二是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抓好对全州广播电视部门现有人员的培训和专业人才的招聘,着力抓好队伍建设,建设学习型单位,更好地为全州人民群众服务;三是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管。要切实搞好部门配合,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和打击私自接线、干扰电视信号和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备设施等行为,保证有线电视信号的畅通,维护全州的社会稳定;四是要提高广播电视的节目质量。加大创新力度,创办一些具有当地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节目内容,推出一批类型丰富、制作精良的广播电视节目,全面提高节目的整体水平;五是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要多方筹措资金,保障广电设备维护费用;加快设备更新和项目建设力度,改善县级广播电视站的办公条件,不断开创广播电视事业的新局面。(贺晓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