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专题学习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近日,州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仁青才项主持会议,副主任诺尔德、张康措、王周太、才让多杰、党国和秘书长刘波出席会议,州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公室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中央、省委、州委委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是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加强自身建设,主动适应新常态,勇于担当、有效作为的需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突出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担当作为。
仁青才项主任对进一步贯彻落实好《问责条例》,提出了几点要求:(一)突出主体责任,是落实《问责条例》的关键;(二)要突出担当精神,是落实《问责条例》的核心;(三)突出问题导向,是落实《问责条例》的基础;(四)突出凝心聚力,是落实《问责条例》的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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