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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民族大学调研组一行赴我州开展立法后评估专题调研

8月22日至24日,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牛丽云带领调研组赴果洛州,对《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开展立法后评估专题调研。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波主持调研座谈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毕红海,副秘书长、农环委主任委员更登,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刘霄汉及州法院、检察院、交通局、环保局、农牧局、国土局、发改局、住建局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调研组首先听取了州法院、检察院、交通局、环保局、农牧局、国土局、发改局、住建局等部门关于我州实施《办法》的工作情况汇报。随后,相关部门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就《办法》的适用范围、各部门职责、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与调研组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座谈,重点了解我州相关环境保护立法及落实情况、实施环境监督管理的现状、环保措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及生态补偿等相关内容,解答调研组提出的相关问题。

   调研组对我州在依法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表示肯定。表示将结合实际,把各部门对《办法》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并做好进一步的修改、补充和完善,使重新修订的《办法》的出台实施更具现实意义和可操作性。调研组指出,环境保护涉及经济、生态、民生和社会稳定,做好环保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必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一是在保护环境的同时协调好地方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问题,科学、合理立法。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环保“放管服”政策,精简审批,尽量激活当地的自主性和活力。三是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联系,形成人人参与的长效机制。

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波表示,我州将加大宣传和执法监督力度,确保《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在我州更好的贯彻实施。

会后,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玛沁县大武镇污水处理厂、果洛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青海威斯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玛沁县东倾沟乡等地进行了实地考察调研。

来源: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编辑录入:旦知卓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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