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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情况和贯彻落实《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情况

          


 近日,由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海林带领州住建局局长才太本,州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刘霄汉,州司法局副局长蒋寿元,州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祁金山等组成的调研组,赴甘德、达日、班玛、久治、玛多、玛沁等县就2017-2018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情况和贯彻落实《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调研组一行察看了达日、班玛、久治、玛多等县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现场、拆迁点、移民安置点,实地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听取县住建局、县政府负责同志关于棚户区改造项目概况、实施运作程序、资金构成情况、项目实施计划和完成情况、取得的社会效益等方面的介绍,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询问。调研组还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了我州2015年以来贯彻执行《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实施情况,并深入部分单位和乡镇就对“七五”普法进行了中期考核。



 李海林副主任指出,棚户区改造既是最大的政府投资项目,也是最大的城市建设项目,既是最大的政治任务,也是最大的惠民工程。她要求,一要抓住机遇,加大资金上争力度。要紧盯政策,抢抓机遇,切实增强做好对上争取政策资金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抓紧改造,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以拆迁为切入点,以落实安置为主体,以城市建设为突破口,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在贯彻执行《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方面要求,一要围绕宪法深入学习,教育引导干部群众树立宪法崇尚意识。要把普法宣传工作与党内规章学习相结合,加强党内规章的学习,要在普法宣传中多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二要围绕重点人员开展普法工作。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普法教育,提高重点人员法律意识。三要围绕中心工作,做好做新普法工作。要围绕县委中心,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大力开展普法工作。四要围绕法治创建做活普法工作。充分利用微信、网络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五要围绕普法责任做深普法工作。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各普法成员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普法责任,深入开展普法工作。六要围绕普法保障持续开展普法工作。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普法工作保障机制,及时落实普法工作经费,保障普法工作人员,持续开展好我州普法工作。


来源: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编辑录入:旦知卓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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