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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洛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果洛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18日在果洛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果洛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杨智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州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在州委正确领导、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州政府、州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州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紧扣州委“一统领四推进”工作思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州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928件,同比上升15.08%,审执结2719件,同比上升17.5%。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67件,同比下降27.07%,审执结154件,同比上升9.26%。

一、围绕社会安全稳定,在推动平安果洛建设上展现新作为

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紧紧围绕平安建设“十个一”部署要求,坚定扛牢维护国家安全重大政治责任。

    坚决维护政治安全。依法打击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等破坏社会安定的犯罪,坚定不移维护国家安全。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煽动、颠覆等危害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的犯罪,审结相关案件13件,判处罪犯13人,以法治之力维护安定祥和的社会大局。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26件,判处罪犯46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结危险驾驶、重大责任事故等案件43件,判处罪犯45人,全力保障交通、生产安全。审结贪污、渎职等职务犯罪3件3人,坚决惩治腐败犯罪,以公正司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审结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10件25人,维护全州金融秩序安全。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对林某诈骗案依法宣告无罪,坚决守住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班玛县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国家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扎实推进平安果洛建设。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平安建设“十个一”重点任务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建立工作台账和清单,落实周报告、“双周”调度、月小结和季度评估等,积极主动将法院工作融入平安果洛建设。把诉讼服务中心嵌入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安排专人值守,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果洛、法治果洛贡献法院力量。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扩大线索摸排范围,玛沁县法院依法拍卖处置尼某等人涉恶团伙涉案车辆,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组织召开全州法院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部署会,加强与同级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督导检查辖区法院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

二、聚焦中心工作大局,在强化司法服务保障上彰显新担当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优化法治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受理商事案件635件,审结589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州农商银行签订《法银深度合作协议》,组织9家金融机构召开涉金融领域诉源治理联席会,维护果洛地区金融环境健康可持续发展。认真贯彻助企暖企春风行动,深入走访调研州电信、移动公司等相关企业,现场听取企业诉求,帮助答疑解惑,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增添法治底色。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受理行政案件18件,审结18件。稳步推进“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研判会商重大问题,协调处理重大事项,健全完善常态化的联动体系,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同比上升43%,针对性制发提出司法建议13条,全部反馈采纳。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在全州设立33个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络站,加强与检察机关、环保部门联动,构建多元共治良性互动格局,形成以巡回审判为线,生态环境保护为面,“线面”相结合、全覆盖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体系。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内部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三审合一”审判工作机制,审结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件,加强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的司法保护,守护好“三江源头”“中华水塔”。久治县法院与四川阿坝县、甘肃玛曲县法院签署《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作协议》,共同探索黄河上游川甘青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协作路径,形成推进黄河生态保护司法合力。

三、树立换位思考理念,在依法保障民生权益上探索新路径

以“如我在诉”的情怀,深刻领会“感受公平正义的主体是人民群众”,认真审理好每一起案件,用心赢得人民群众满意。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受理民事案件1846件,审结1691件。审结人身、住房、交通事故等涉民生案件129件,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审结抚养、赡养、婚姻等家事案件184件,保障幼有所育、老有所养、弱有所扶。审结劳动争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10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玛多县法院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办好司法惠民实事。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深度参与乡村振兴、乡村治理。组织开展法官运用藏语审判、调解的审判业务技能培训,充分保障藏族群众诉讼权利,推动全州法治建设和民族团结工作。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符合条件的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0.3万元,减免缓诉讼费46.8万元。

    全力破解执行难题。受理执行案件858件,执结856件,执结率99.77%,执结到位1.22亿元,实际执行率54.48%。全州法院案件执结率和实际执行到位率,排名全省法院第一。积极开展“雪域破冰”等执行专项行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见证、监督执行案件。加大涉党政机关案件执行力度并全部执结,执结标的3317万元。由州委政法委牵头,召开全州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出台《果洛州执行工作协作联动机制(试行)》等一系列工作机制,有效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向纵深发展。达日县法院大力开展执源治理工作,办案法官对婚姻家庭类案件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迅速实地分割财产,避免因自行分割引发新的矛盾纠纷或向法院申请执行,从源头减少执行案件数量,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四、做深做实司法为民,在促进矛盾纠纷化解上实现新发展

牢固树立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坚持“抓前端、治未病”,主动将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着力推动诉源治理落地见效。

深入开展诉源治理。组织召开全州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项目动员部署会,做实做细“走出去”指导和“引进来”化解工作。玛沁县法院建立“阳光调解室暨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中心”,调解案件128件,调解成功121件,成功率94.53%。联合镇政府、司法所、村两委妥善化解了涉及23户牧民群众灾后重建补助资金矛盾纠纷,达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效果。甘德县法院加大委托调解力度,与县促进就业和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合力化解农民工欠薪案件,全年仅受理1件劳动报酬纠纷,降幅92.31%。玛多县法院持续深化“姊妹湖”调解室品牌效应,坚持实质性化解矛盾,获评“全国法院十大最具特色一站式建设改革创新成果”。全州法院以调撤方式结案1227件,调撤率达65.23%。甘德县法院、班玛县法院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排名全省基层法院第一、二名。

    深入开展巡回审判。持续深化“3+2”巡回审判工作机制,加强与政法各单位、乡镇街道、村居两委、调解组织的衔接,形成源头预防、非诉挺前、多元化解的分层递进前端治理路径,开展巡回审判128次,现场调解纠纷78件,调解成功55件,成功率70.5%。果洛法院“3+2”巡回审判工作机制入选2023年青海改革典型案例选编。久治县法院建立“网格法官+十户长+乡村调解员”模式,防止矛盾纠纷碰头叠加、蔓延升级。中院、班玛县法院收案数量首次实现负增长,诉源治理成效显著。

    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利用虫草季、赛马会等人群聚集时节,开展法治宣传143次。发布刑事、民事典型案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新要求。全州法院实现法治副校长选聘全覆盖,玛多县法院成立“青少年模拟法庭示范点”,构建学校、法院、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以法治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五、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在加强审判管理上迈上新台阶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大力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强化审判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确保审判执行工作良性运转。

扎实开展“质效双优”竞赛活动。根据省法院统一部署,制定《“质效双优”竞赛活动实施办法(试行)》,设置考评指标5类64项,把竞赛活动的评比与日常考核、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审判执行、司法政务质量和效率显著提升。紧盯“十率”指标,定期通报各项审判数据,中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等多项指标在全省中院排名前列。推进“审前调解+简案快审”模式,全州法院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为41天,同期缩短13天,在全省法院排名前列。达日县法院一起刑事案件庭审获评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

    健全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压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和监管职责,全州法院院庭长办案1777件,占案件总数的60.69%。推进建立法官依法履职保障和法官惩戒制度,确保依法办案者不受追究,违法办案者严肃问责。常态化开展“三评查一审核”,制定《院庭长阅核案件管理办法(试行)》,落实分析研判、通报整改、跟进督导、效果反馈机制,深化闭环管理,确保案件质效。 

持续巩固智慧法院建设。深化互联网司法服务,网上立案   463件,网上缴费1068件,让人民群众诉讼更加方便。高度重视信息化与办案办公深度融合,创新大数据分析研判、审判质效面对面机制,发布审判态势分析5期,下发通报13期,实现精细化管理。开展网络攻防演习和基层法院信息化巡检督导,增强法院网络安全屏障。

六、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在打造法院铁军上锤炼新作风

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抓实建强法院干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甘德县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班玛县法院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目标和总要求,以强化理论学习指导发展实践,以深化调查研究解决发展难题,推动主题教育成效转化为实绩实效。组织集中学习45次、专题研讨5次、领题调研8项,梳理问题、责任、任务清单41条,解决具体问题15个,制定完善工作制度12项。将主题教育与抓党建促落实“四联三卷”工作机制相结合,引导基层党组织规范开展党内组织生活,有效拓展村级党组织活动场所“小阵地”功能,以强化党的建设推动引领法院、联点乡村工作向前发展。创建“同心向党·守望公正”党建品牌,成立“同心向党”党员法官志愿服务工作队,签订“有法帮您”志愿服务承诺书,促进党建与审判执行深度融合。州委主题教育办将中院作为现场观摩点,展示推广法院在主题教育工作上的好经验好做法。

全面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坚持实战实用导向,组织参加各类培训班69期,培训人员1190人次。完善优秀年轻干部选育管用机制,建立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和工作业绩档案,储备、晋升优秀干警18名,择优选升法官3人,第六批入额遴选法官10人。印发《全州法院干警跟班学习实施方案》,打通两级法院干警“双向”交流渠道,激发队伍动能。与青海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联合成立“法律人才培养教学实践实训基地”,推动形成“双语”法律人才培养合作机制。全州法院2个集体获得国家级表彰,4个集体获得省级表彰,1名个人获得国家级表彰,2名个人获得省级表彰。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院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听取汇报9次。全面接受省高级法院政治督察司法巡查和十三届州委第四轮巡察,对辖区玛沁县、班玛县法院开展政治督察司法巡查,对甘德县、玛多县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回头看”,认真研究督察巡察反馈意见,有力有序推进整改工作。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作风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行动,常态化排查整治顽瘴痼疾,认真汲取6名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深刻教训,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专题向州纪委监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让“有问必录、应报尽报”成为行动自觉。全州法院填报三个规定暨重大事项记录报告2703条,有记录362条。

七、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在改进法院工作上彰显新气象

全州法院坚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坚持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上作表率。登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8人次,办复代表意见建议13件,邀请代表、委员、群众视察法院、旁听庭审510人次,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结238件,邀请检察机关、代表委员现场监督指导36人次。依法审结抗诉案件2件,同级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件3人次。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1527篇、公开庭审739场,向当事人推送审判流程信息3183条,举办法院开放日30次。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全州法院主动接受监督、争取支持的渠道不断拓宽,司法公信力、司法透明度显著提升。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州法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州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州政府、州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更凝结着各位代表、委员的信任与支持、关心和厚爱。在此,我代表全州法院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回顾工作的同时,全州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审判业务素质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审判执行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诉源治理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入。四是审判管理和监督指导有待进一步强化。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认真对待,努力解决。

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全州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按照州委“一统领四推进”总体思路,认真落实抓党建促落实“四联三卷”工作机制,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加快推进审判理念、审判机制、审判体系、审判管理现代化,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努力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果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一是持之以恒抓政治建设。坚持不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州法院长期坚持的重要政治任务,坚决维护国家安全,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委、上级法院各项工作要求。

二是持之以恒抓公正司法。把法院工作自觉置于全州发展布局中谋划推进,持续不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决维护全州社会稳定。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民生领域司法,高效审理涉“三农”案件,助力乡村振兴,主动服务现代化新果洛建设。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依法兑现胜诉者权益。

三是持之以恒抓司法为民。深化“3+2”巡回审判,扎实推进一站式服务,让人民群众诉讼更加便捷。发挥司法教育指引功能,以案释法、以案为鉴,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积极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创新丰富司法便民利民举措,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四是持之以恒抓队伍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做好督察巡察整改工作“后半篇文章”。持续加强班子建设,狠抓工作落实,强化考评考核,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努力建设堪当重任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全州法院将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果洛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部分用语说明

1.罪刑法定原则:指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即犯罪行为的界定、种类、构成条件和刑罚处罚的种类、幅度,均事先由法律加以规定,对于刑法条文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定罪处罚。

2.“三审合一”审判工作机制:将涉及环境资源的刑事、民事以及行政案件统一由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集中办理,确保案件办理的集中化和专业化,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整体司法水平。

3.诉源治理:就是对法院诉讼的源头治理,通过多种治理手段,预防潜在纠纷、化解已有矛盾、减少进入诉讼环节的案件数量或有效分流诉讼中的案件,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是增进社会和谐、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4.“3+2”巡回审判:指以“巡回审判点”+“法官进网格”+“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为抓手,以“诉非对接中心”和“执行事务中心”建设为驱动的巡回审判模式。

5.“质效双优”竞赛活动:按照省法院统一部署,全省法院决定开展“质效双优”竞赛活动,竞赛期为三年,人员涵盖办案人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政务人员,旨在聚焦主责主业,通过部门与部门之间、干警与干警之间开展竞赛活动,激励全省法院干警统一思想,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群众意识、公正意识、服务意识、质量意识、效果意识和争先意识,进一步提升审判和工作质效。

6.“十率”指标:即提高法定审限内审结率、案件均衡结案率、行政案件实质性化解率、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信访申诉案件化解率和案件调撤率的“六个提高”,降低上诉率、发改率、审限延扣率和文书差错率的“四个降低”。

7.“三评查一审核”是指裁判文书评查、庭审评查、案件质量评查的“三评查”工作,对网上办案的结案信息进行专门审核。

8.政治督察司法巡查:是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司法业务建设、司法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巡回检查的内部监督制度。

9.“三个规定”:是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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