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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大会简介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323日在果洛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州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关于2014年的主要工作

2014年,果洛州检察机关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政府的关心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七次和州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平安果洛、法治果洛建设,以“三个强化”为总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规范执法为重点,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忠诚履职、务实创新,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紧紧围绕全州工作大局,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始终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更加主动地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州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用心用力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一是研究制定了果洛州检察机关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保障“三区”建设的具体措施,积极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全面深化改革服务。二是牢固树立“生态保护第一”的理念,部署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和谐,人民群众人身安全。三是制定下发《果洛州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严肃查办和预防涉选违法犯罪案件,为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二、紧紧围绕平安果洛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权益保障的新期待,扎实做好惩治犯罪,维护民利等工作,着力服务和保障民生。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刑事犯罪,巩固和扩大“反自焚”专项斗争整治成果,起诉涉藏维稳案件39人。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领域出现的新情况,突出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共受理各类刑事犯罪案件95201人(含上年度1424人),审查终结76145人,提起公诉72134人,法院有罪判决117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批捕1322人,不起诉411人。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深入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开展释法说理、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等工作,把化解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引导群众理性、合法、有序地表达诉求,办理群众信访案件15件。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权力,对2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亲属提供救助,发放救助金7000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州检察机关抽调16名干警(其中州院6名),参加了班玛县集中整治工作。被抽调干警分别参加矛盾纠纷排查、政策法规宣传、打击追逃嫌犯等工作。同时,为便于开展地区集中整治工作,方便各工作组统一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组织7名“双语”检察人员利用休息时间编辑、翻译了7万余字的《农牧民法律知识读本》和3万余字的《人民调解工作手册》。为顺利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提升牧民群众法律意识、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三、紧紧围绕反腐倡廉建设,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坚决贯彻省、州委和省检察院严惩腐败的部署要求,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切实加大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按照上级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努力把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作为重点,不惜人力、物力、财力坚决依法查处。立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9人,其中大案55人,占立案数的55%,查办大案数同上年度相比上升11%,通过办案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40余万元。狠抓《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实施意见》的落实工作,积极主动把查办损害牧民群众利益的渎职侵权案件列为工作重点。共立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 3人,其中要案11人。

依法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在依法严厉打击职务犯罪的同时,紧紧依靠党委的坚强领导,努力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制度化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构筑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预防大格局”,先后与13家单位召开了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深入花久高速等46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专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确保了“工程优良,干部廉洁”。深入8家单位进行法制专题讲座,警示和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廉洁从政。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共计187次,对查处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人(次),予以废标处理。认真组织开展《青海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集中宣传活动,营造了全民共同参与预防的工作格局。

四、紧紧围绕法治青海建设,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坚持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全面加强对侦查、审判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重点监督纠正公安机关有案不立、违法立案、违法取证等问题。共提前介入重大刑事案件12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纠正漏捕犯罪嫌疑人5人,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办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512人。积极组织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主动加强与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环境保护和水利局的沟通和联系,建立健全工作联席制度、信息共享机制和案件移送制度,推动专项监督活动切实有效开展。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全力抓好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的落实工作,积极探索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方式,全力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违法行为调查等多种监督手段,加强对生效裁判、调解书的监督,加强对诉讼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和执行活动中违法情形的监督。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件,挽回经济损失3.7万元。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深入开展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和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活动。落实和完善强制医疗、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等制度,促进依法文明办案和监督。积极开展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监所检察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水平。

五、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

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高检院部署,坚持顶层设计、上级指导与实践探索相结合,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根据高检院、省委和省检察院的部署要求,全州两级检察院均成立了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在充分调研和征求干警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符合果洛实际、切合干警利益的贯彻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奠定了基础。玛沁县检察院被确定为青海省司法体制改革青南地区试点单位。

扎实推进检察改革。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规范、公正、透明、高效、廉洁执法,全州检察机关把涉法涉诉信访、人民监督员制度、检务公开制度、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案件管理改革做为检察工作改革的重要内容,采取措施,按照改革的要求,积极探索和研究推进检察改革发展的思路和途径,切实使各项检察工作改革的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

大力推进案件管理。为确保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工作全面上线运行,全州检察机关依照高检院和省院的工作部署,及时向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报请批准设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并通过开展学习培训、实际操作,实现了网上办案、网上流转、网上审批,案件“进出口”管理进一步规范,全面网上受理、录入分流各类案件41件,职务犯罪涉案款项入库登记59.1万元;接受并移交案卷24册、法律文书10份、同步录音录像光盘9张、统一备案各类法律文书22份,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

六、紧紧围绕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牢牢把握队伍建设的根本性、基础性地位,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州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全州检察机关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此项活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在活动各个阶段,认真、深入、细致、反复地学习路线教育活动理论知识,认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高质量、高水平地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达到预期目的和效果。认真做好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健全完善堵塞“四风”漏洞的体制机制,共立、改、废制度34项,使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有制度可循,受制度规范。

扎实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高检院、省院关于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相关文件规定,引导干警深刻理解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大意义,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依照专项活动的要求,认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集中整治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6项,对各业务部门办结的68起案件开展全面细致的评查,并与邻州检察院进行了交叉检查,针对交叉检查中发现的7项突出问题,按照“即知即改”的原则,进行了及时整改。

切实加强队伍素能建设。持续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广泛开展岗位领兵、业务竞赛、司法考试等业务培训,逐步形成互学、助学、带学模式,扎实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共参加各类业务培训124人(次),干警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有了进一步提升。

切实深化内部监督机制。积极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部署,始终把加强干警廉洁从检意识和党性党纪教育作为自身廉政建设的重要方面常抓不懈,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层层签订责任制,大力推进“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青海省政法干警八条禁令”等办案纪律和工作纪律,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

切实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加强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办事效率。坚持力量、精力、重心向基层倾斜,努力解决影响基层检察工作开展的办案力量、经费保障、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促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的基层检察院建设。

各位代表,2014年,全州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深入学习贯彻省、州委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通过上门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诚恳听取意见,实现联络常态化。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征求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邀请各界群众走进检察机关,面对面沟通、零距离接触,广泛参与检察活动、及时有效监督,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监督纠正违法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不小差距,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仍有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干警整体水平不高,在当前案件量不断增加、案情趋于复杂、法律法规不断更新的情况下,干警的业务素质远远不能满足执法办案的需要;四是少数检察人员宗旨意识淡薄,不善于做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还了解不多,检察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对此,我们一定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认真务实的态度,切实加以解决。

 

关于2015年的主要任务

2015年,我们将根据省、州委和省检察院的总体部署,以推进平安果洛、法治果洛建设为目标,以强化法律监督为主线,以服务生态保护为重点,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底线,以深化司法改革为抓手,切实为新形势下果洛发展战略任务顺利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突出发挥检察机关在依法治州中的保障作用。牢固树立抓法治就是抓发展、抓稳定的理念,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积极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危害民生民利的犯罪活动,确保社会安宁有序、人民安居乐业。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突出整治治安乱点地区,促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对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促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经济活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二是突出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认真贯彻省、州委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生态保护第一的理念,研究制定检察机关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组织开展查办和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的各类犯罪活动,严肃查办和预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失职渎职导致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的案件,加大对涉及生态环境案件的诉讼监督力度,着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是突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审议意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突出打击重点,完善工作措施,依法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和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厉打击行贿犯罪,始终保持查办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创新预防工作的载体和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大力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与有关部门协调,重点对全州换届后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集中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促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四要突出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紧紧围绕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要求,推进严格司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推进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追究制,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保护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自觉接受舆论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着力强化执法监督,不断提高监督实效,有力促进严格公正为民执法。

五是突出推进检察工作改革。深刻把握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内在逻辑,针对社会关注度高、改革难度大的实际,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各项工作,不断探索和完善检察改革的措施,在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对五项正在推进或试点的改革任务,要结合高检院、省委和省院的意见,一项一项抓好落实,着力解决检察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检察制度。

六是突出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按照“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的要求,大力提升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法律监督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努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检察队伍,为检察环节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任务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之上。抓住领导班子建设这个关键,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法律专业和检察专业技术人才的招录工作,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大力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落实青海省政法干警八条禁令等制度规定,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正风肃纪,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和腐败问题,确保队伍的纯洁性。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守法治,秉公司法,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实现生态美好、经济增长、百姓富裕、依法治州的目标任务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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