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办法
(草案)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果洛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经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
二、通过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人选,采用举手表决方式。
三、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人选,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果洛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办法(草案)
果洛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办法
(草案)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果洛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经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
二、通过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人选,采用举手表决方式。
三、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人选,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