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通过州十三届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办法(草案)
(2014年3月19日果洛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果洛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
二、通过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人选,采用举手表决方式。
三、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人选,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