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关于通过《果洛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草案)》的决议
(2014年3月23日果洛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通过)
果洛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祁建新所作的《关于制定〈果洛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草案)〉的说明》,并认真审议了《果洛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草案)》。
会议认为,在我州深入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工作之际,制定出台《果洛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对加快果洛民族法制建设,推动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构建平安和谐果洛具有重大意义。《条例(草案)》已经成熟,内容具体,适用范围明确,符合自治州实际,具有一定的地方特色和较强的可操作性,决定通过这个条例草案,并报请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