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关于果洛藏族自治州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4年3月23日果洛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通过)
果洛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南杰所作的《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州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各项措施,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过去的一年,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在州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全州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会议强调,2014年是我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基础,全面推进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州人大常委会要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与时俱进中,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完善和健全人大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会议要求,州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果洛州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重大社会关切,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推进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果洛经济社会发展意见的贯彻落实。要贯穿民主法制主线,突出改善民生重点,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职权,努力做好代表工作,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人大地位和权威,积极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为实现果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