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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大会简介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1118在果洛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果洛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果洛州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州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州检察机关在中共果洛州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关心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州委十一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州十三届人大历次会议的决议要求,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州为目标,以强化法律监督为主线,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服务生态保护为重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底线,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以过硬队伍建设为保障,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服务大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主动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密切配合,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深入贯彻落实省委藏区工作会议精神和州委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要求,始终把防范和打击藏独势力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作为对敌斗争的主攻方向,积极开展反自焚专项斗争,集中精力办理涉藏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策划、组织、煽动、教唆实施自焚和其他破坏活动的团伙和首要分子,震慑了犯罪,为维护全州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共办理此类案件39人。二是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坚决遏制刑事犯罪高发势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39470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2657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09732人,起诉363657人。三是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检察工作始终。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犯罪,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决定,有效减少了社会对立面。积极开展案件风险评估,完善检察长接待、案件交办督办工作制度,按照“部门管理、分级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积极落实主体责任,释法说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五年来,全州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共接待来访576人(次),巡访下访84次,受理控告、申诉95件,化解各类矛盾298起。建成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方便人民群众就地反映诉求。四是注重推动社会治理方式创新。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调对接两项工作机制,加强对刑满释放、涉案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区矫正工作,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协同有关方面共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依法救助刑事被害人5人,落实救助资金3万元。

(二)惩防并举,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一是坚决贯彻州委和省检察院反腐败工作部署,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办,切实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5759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5152人,渎职侵权犯罪67人,涉案金额743万余元;积极参与“天网行动”,切实加强追逃追赃工作,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 人,追回赃款150多万元。二是高度重视《青海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连续五年向州委呈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分析报告,州委主要领导作了重要批示并印发全州参阅。经常深入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开展专题职务犯罪预防讲座。今年,按照武玉嶂书记关于“检察机关要加强法治宣传”的重要指示,利用近一个月时间为州直机关、各县直机关、各县乡镇党委政府举办以“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公正廉洁”为主题的预防职务犯罪巡回宣讲活动。为农业银行果洛支行、发展银行果洛支行、农村信用社果洛联社、邮政储蓄银行果洛支行、国家电网果洛供电公司、州国税局、州地税局等7家单位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宣讲。为全州六县、七个乡镇和3座寺院牧民群众及僧侣开展了法治宣讲活动。同州教育局联合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讲座活动,为州职业技术学校、州藏文高级中学、大吉利众职业技术学校、州民族中学开展法治宣讲。此次活动共宣讲16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牧民群众、寺院僧侣达1000余名,学生2000余名,发放宣传资料三万多册(本),展出宣传展板24块,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余次。持续开展检察人员“八进”活动,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三是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在预防职务犯罪中的作用,对办案中发现的制度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向发案单位和有关部门发出预防检察建议书,帮助建章立制,完善监管措施。共发出检察建议52份。四是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效防止“污点企业”参与市场,保证国家建设项目在果洛安全实施。五年来共接受查询1050次,有10家单位或个人因有行贿犯罪记录被禁止市场准入。

   (三)强化监督,坚决维护司法公正

以进一步解决执法司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诉讼活动法律监督机制作为重点,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解决长期困扰检察人员的不愿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重点加强对有案不移、有案不立、非法取证和量刑畸轻畸重的监督。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8份,要求公安机关立案2件;对侦查活动、刑事审判活动提出纠正违法意见25件;提出刑事抗诉4件;纠正漏捕3人。认真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依法办理减刑案件1件,羁押必要性审查19件,监督强制医疗执行1人,清理纠正久押不决11名嫌疑人,对即将到期的案件提示、催办59人(次),针对看守所、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违法40件。按照高检院统一部署,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配合,全力做好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检察环节各项工作,特赦社区服刑罪犯6名。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着力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推进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认真开展督促起诉、督促履行职责专项活动及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受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3件,督促起诉3件。

(四)探索创新,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按照省、州委及省检察院的要求,我州是司法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按照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改革要求,通过严格的遴选程序,全州检察机关有50名检察官入额,66名确定为检察辅助人员,13名确定为司法行政人员。推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主动配合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做好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等阶段性改革任务全部完成。今年8月份,向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30次会议专题汇报了我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全面部署以执法办案信息公开为重点的检务公开改革,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推进“阳光检务”。

(五)规范司法,着力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执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将检察权力的行使纳入法治轨道,开展为期两年的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部署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暨“规范司法强化年”活动,以“钉钉子”的精神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业务部门在专项整治活动中的主体地位,聚焦检察业务、瞄准执法办案,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基层干警的意见建议,采取认真自查、交叉检查、上下互查等方式开展案件评查。通过对2013年以来所办各类重点案件的系统排查,共查摆出五个方面的12类问题,真正让自身执法不规范行为“见人、见事、见案件”。二是狠抓立查立改。在找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的基础上,着重从执法理念、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等方面查找思想、制度、管理方面的深层次原因,对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纠正,集中解决了一批执法不规范、不文明问题,受到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三是创新巡视方式。把巡视工作与规范执法有机结合起来,组成专项巡视组,深入到六县院对领导班子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巡视,收到了明显的成效。

(六)苦练内功,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活动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专题教育与检察工作、检察队伍建设深度融合,推动检察队伍素质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得到新的提升。

一是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认真履行、严格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距挺在前面,形成全面从严治检“新常态”。严格贯彻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 “一岗双责”。州院主要领导约谈各县院检察长、州院内设部门主要负责人,六县院与州院党组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二是坚持素能建设。深入开展“三基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推进务实性、正规化全员培训,派员参加党政机关举办的各类培训130人(次),参加高检院业务培训310人(次),州院举办业务培训、竞赛 5场(次)。注重双语诉讼人才培养,选派2名年轻干警参加在青海民族大学举办的双语培训班。州院对全州22名双语检察人员进行了法律专业和藏语言文字及藏汉翻译培训。组织开展向全国首届“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陈永洁学习活动,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在见贤思齐中积聚正能量。

三是坚持科技强检。按照高检院、省院信息化建设的要求,五年来,我们先后建成检察二、三级网络通道、视频会议系统、办案区系统、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看守所“两网一线”、高检院国产加密机专用通道。运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63条,法律文书32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4条,便民、利民措施不断落实,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七)抢抓机遇,狠抓基础设施建设

依托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和上海市对口援建果洛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州政府、上海市对口帮扶单位的项目和资金支持。投资1063万元、建筑面积4980平方米的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投资480万元、建筑面积2153平方米的干警周转房,投资249万元、建筑面积1083平方米的检察官活动中心及投资20万元的温室大棚工程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极大地改善了办公办案条件和干警的居住条件,丰富了干警的业余文化生活,为促进检察事业长足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六县检察院也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对口帮扶单位协商与联系,把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提上重要工作日程,积极改善办公办案环境、改变干警居住条件。五年来,全州检察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

(八)提高认识,积极开展扶贫帮困工作

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扶贫工作有关要求,积极参与结对帮扶、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结合民族团结先进区创建工作,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结对帮扶村、联点寺院的联系,研究制定帮扶计划,建立帮扶台账。为班玛县吉卡乡玛尼村贫困户解决青稞五千斤、面粉四千斤、大米一千斤;与班玛县吉卡乡贡章村贫困户结对认亲44户,解决扶贫款2.2万元,争取社会帮扶资金20万元,与乡、村干部共同研究贫困原因和解决办法;为班玛县吾扎寺解决经堂维修款5万元;解决高原美丽乡村建设资金10万元。

各位代表,五年来,全州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州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州人大各项决议,扎实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及时向州委汇报请示各项检察工作的重要部署,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向州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监所检察工作和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向州政协常委会通报工作,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在全州检察机关开展走访人大代表工作,诚恳听取意见,实现联络工作常态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州委正确领导的结果,离不开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州、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建议,有力地促进了全州各项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在此,我代表全州检察机关,向各位代表、政协委员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的工作,我们也深切感受到,检察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还有待提升;一些检察人员的执法理念、办案方式与修改后“三法两规则”的新要求还不适应,法律赋予的新职责发挥尚不充分;业务人员断档,人少案多矛盾依然突出,基层检察机关“进人难、留人难”等问题依然存在;信息化应用能力还不强,执法办案科技支撑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规范司法的要求和检察队伍的管理还需进一步严格。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二、对今后检察工作的建议

今后,全州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历届全会及省、州委历次全委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紧贴果洛“十三五”规划,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深化司法改革,坚持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实现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进一步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州委、州政府的总体部署,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完善服务措施,充分发挥打击、监督、预防、教育、保护等职能,不断改进执法方式,进一步注重统筹各方利益诉求,进一步注重人性化执法,进一步注重化解案件中蕴含的矛盾,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的案件,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努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进一步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围绕州委关于依法治州,建设法治果洛的工作要求,以惩治违法犯罪、防范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为重点,着力创新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各类犯罪活动,从严惩治藏独势力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保持对此类犯罪和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对重点人群、重点领域的社会管理,认真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完善执法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全面推进检调对接,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三)进一步坚定地推进执法办案。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和省检察院关于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破坏生态环境,能源资源的案件;重点查办扶贫开发领域,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案件;依法查办工程项目、土地流传、矿产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流失的案件。切实加强和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严肃查办破坏法律制度实施、影响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影响改革政策实施的渎职侵权犯罪,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深化预防工作,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落实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推动建立社会化预防工作格局。   

(四)进一步有力地强化诉讼监督。继续狠抓高检院、省院关于加强诉讼监督工作要求的落实,进一步规范执法,全面落实案件管理和网上办公办案。进一步落实案件评查机制,使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健全和完善强化诉讼监督工作机制,切实在破解监督难题、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上取得新进展。全面实现与监管场所信息和监控联网,加强对监管场所的执行监督。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围绕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监督格局,加大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力度,积极稳妥开展执行监督和督促起诉等工作。   

(五)进一步重视做好群众工作。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群众最关心的食品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社会公平正义、权益保障等问题入手,坚决打击涉黑涉恶、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犯罪活动。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健全群众诉求快速办理和协调联动,坚持检力下沉,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按照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活动的目标,结合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检察人员 “八进”活动,多元化、常态性掌握社情民意,努力使联系渠道更畅通、服务更快捷、群众更满意。   

(六)进一步扎实地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落实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检务督查,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和违规问题。坚持推进“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加快推进全州双语培训工作,培养我州检察干警的双语执法能力。着力推进检察文化发展,开展形式多样的、联系群众的检察文化活动。认真开展省委政法委部署开展的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让依法、规范、文明执法落到实处。尽快解决人员断档和素能提升问题,进一步关心爱护干警,落实从优待检的政策措施。

各位代表,站在新的起点上,全州检察机关将在州委和省院党组的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关心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会议精神,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忠诚履职,力见成效!

 

 

 

 

 

有关用语说明

1、远程视频接访系统:2015年底,全省检察机关建成了贯通各级检察院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上访群众在当地检察机关控告申诉大厅,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可与上级检察机关接访人员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表达诉求,切实减轻上访群众诉累。

2、司法救助:为切实维护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20141月中央政法委等6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救助对象主要是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或近亲属。

3、多元化监督格局: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时,要遵循各自的特点和规律,坚持监督方式、监督手段、监督对象的多元化,注重各种监督方式和手段的综合运用,增强监督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实现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

4、督促履行职责:是指检察机关在履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有关机关存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形,可以提出检察建议,促进依法行政和创新社会治理。

5、督促起诉:是指针对监管部门对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不行使或怠于行使监管职责,检察机关以监督者的身份督促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提起民事诉讼,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6、检察人员“八进”活动:是指检察人员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牧委会)、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寺院、进军营

7、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暨“规范司法强化年”活动:为切实解决检察机关自身存在的司法不规范问题,根据最高检统一部署,结合青海省检察机关2013年开展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于20151月,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暨“规范司法强化年”活动,切实解决司法不规范的“顽疾”。

8、三法两规则:是指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以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民事诉讼监督规则。

9、人民监督员制度选任管理方式改革:是指将选任和管理的责任主体由检察机关改为司法行政机关,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培训、考核、奖惩等管理工作,实现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的外部化,提高人民监督员制度公信力,加强对检察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

10、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对人的统一管理,主要是全省检察人员、机构编制统一由省级编制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建立全省检察官由省提名、管理并按法定程序任免的机制;对财物的统一管理,主要是建立地方检察院经费由省级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机制。

11、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建立以检察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将检察院工作人员分为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按照工作特点和履行职责的要求,实行不同的管理制度,促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12、两微一端:微信、微博、今日头条客户端

13、两网一线:为加强对看守所监管活动的监督,开通驻所检察室信息网、监控网、检察内网网线。

 

来源: 十四届一次人代会汇刊 编辑录入: 旦知卓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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