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关于果洛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2016年11月12日果洛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通过)
各位代表:
我受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委托,报告果洛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结果。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果洛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与上届保持一致,全州出席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为229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等规定,10月19日至29日,全州六县和果洛军分区等7个选举单位分别召开了人民代表大会和军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出席果洛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选举中,各选举单位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采用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共选举产生州十四届人大代表226名(空缺3名)。
选出的226名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168名,占代表总数的74.34%,较上届下降7.8个百分点;妇女代表29名,占代表总数的12.83%,较上届上升2.76个百分点;牧民代表41人,占代表总数的18.14%,较上届上升0.2个百分点;非中共党员代表10名,占代表总数的4.42%,较上届下降1.28个百分点。第十四届人大代表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185人,占代表总数的81.86%,中专高中学历的2人,占代表总数的0.88%,高中及以下39人,占代表总数的16.81%。选举产生的代表中有发展生产、勤劳致富、在群众中有一定影响力的基层牧民代表,有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勤奋工作、勇于创新的机关领导干部代表,有扎根高原、无私奉献的驻州军警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结构更趋合理,整体素质有所提高,政治敏锐性和依法履职能力得到增强。
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经审查后认为,选举出的226名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代表资格有效。
来源:
十四届一次人代会汇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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