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3月18日在果洛藏族自治州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果洛州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方复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州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州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全州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为主线,以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和州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目标,心怀“国之大者”,对标省州委决策部署积极履行检察职责,以检察履职的新成效服务保障我州“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
把讲政治实实在在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等制度,确保中央、省州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检察工作中不折不扣的落到实处。全州检察机关积极主动向党委报告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50余次。
二、厚植人民情怀,竭力提升检察为民水平
坚守为民初心、践行检察使命,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真切感受到“检察温暖”。
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充分利用“12309”检察服务平台,认真做好接访、劝返、化解、息诉、稳控等环节的工作。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件,化解信访积案2件。全州两级检察机关受理来信来访案件134件,回复率100%。本着“应听尽听”“能听尽听”的原则,召开公开听证案件24件、不公开听证案件1件,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强化民生领域检察保障。全州检察机关秉承司法为民宗旨,主动担当作为,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对因案致贫、返贫的群众及时进行司法救助,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2件16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46.9万元。研究制定《关于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的工作意见》,与州人社局会签《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协作机制的意见》,帮助农民工讨薪21.6万元,切实为农民工当好“护薪”人,解决“忧薪”事。久治县院办理的华某某等人欠薪纠纷案被纳入全省检察机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典型案例。以“两法”宣传进校园为重点,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39次,覆盖学校10余所,师生4000余名,提高了在校师生对“两法”的知晓度。
检察保护让孩子更好成长。依托“未检+公益诉讼”新模式,组织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活动,州县两级未检、公益诉讼部门会同教育、文体广电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对辖区学校周边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开展教职员工准入领域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专项活动,对全州各中小学校自2020年9月以来招录的教职员工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查询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并制发《检察建议》,规范了学校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违法犯罪信息长效机制。在全省率先探索开发(双语版)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平台,平台聚焦侵害未成年人九种强制报告情形,集举报、处理、监督三大功能于一体,实现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早发现、早干预、早惩治,及时阻断对未成年人的持续伤害。全年共收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9条,经过线索核查后公安机关立案1件,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立案1件,移交其他行政机关1件。部署开展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工作,对全州7所医疗机构、22家宾馆、洗浴场所、学校、社区自2020年5月以来履行强制报告情况进行摸底查询,摸排相关强制报告线索2条,转办下级院立案1件,本院公益诉讼立案1件。针对有关医疗机构存在女性未成年人孕检记录未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情况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主管机关依法履职。
全身心投入抗震救灾。玛多县发生7.4级地震以后,州院党组积极号召两级院干警参与救援工作,全力维护灾区社会安全稳定。选派优秀员额检察官赴玛多县院支援12309检察服务热线,搭起“帐篷群众接访室”,认真做好来访群众的所求所需。赴学校、安置点等人员密集区域,实地走访了解灾区群众的困难。及时了解掌握震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和社区矫正人员思想、生活状况,协助司法行政机关防止发生矫正人员脱管漏管现象。共送去救灾物资折合人民币14万元,捐款2.17万元。
三、完善检察格局,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刑事检察更加有力。一是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129件214人,批准和决定逮捕105件161人,受理审查起诉282件385人,提起公诉228件322人,不起诉30件35人。甘德县院办理的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二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全州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委关于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部署,全面总结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成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全面履行经济犯罪检察职能。深入落实《青海省检察机关“断卡”行动工作方案》,严厉打击整治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多发态势。依法起诉扎某等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挽回经济损失230万元。依法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4件4人,涉案金额1.7亿元。起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4人。四是强化刑事诉讼监督。认真做好刑事犯罪案件审判监督和对下指导工作,优化刑事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多元化监督方式,坚持敢抗、善抗、抗准,不断提高抗诉案件质量,以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2件,指导基层院提出抗诉6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件,撤案5件。
民事行政检察更为精准。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0件,其中依法作出不支持申请监督决定8件,向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4件(回复采纳4件),终结审查5件(检察和解4件)。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8件,其中依法作出不支持申请监督决定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件,终结审查3件。
公益诉讼保护更加全面。共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46件,立案124件(其中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64件,食品药品领域11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8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2件,等外领域3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8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86件、诉前终结审查24件。一是以“小专项”细化深化监督效果。结合全省“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等专项监督活动,找准本地公益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治理短板,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出让”“道路交通安全”等领域“小专项”,切实有效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共督促行政机关收缴行政处罚罚款 60.4万余元、销毁不合格产品价值3万余元、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32处、修缮红色文化遗址5处。二是秉持绿色发展理念,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探索实践“检察长、河湖长、林草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依法治理生态环境保护新模式,签署《关于协作推进公益诉讼促进生态保护暨建立“3+2”依法治理生态环境保护新模式意见》。探索跨区域黄河大保护,先后与四川阿坝州、甘肃甘南州检法两院签署《黄河流域上游青甘川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等机制,形成推进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司法合力。全省五个藏族自治州及西宁、海东两市七个市州检察院联合签订了《关于建立黄河上游(青海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我省首个黄河流域以生态环境及资源保护为主的检察机关跨区域协作机制在果洛正式形成。玛沁县检察院挂牌成立驻六县“生态环境保护联络站”,为更加全面、有效保护好三江源生态环境及推进三江源地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奠定了基础。
刑事执行更强推进。一是加强看守所检察工作。针对疫情看守所封闭式管理的现状,把工作的基本点和着眼点放在加强日常监督上,创新监督方式,通过微信、视频监控、电话沟通等形式加强疫情期间看守所检察工作,确保了看守所安全稳定,维护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针对存在的问题、发现的隐患及时向监管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5件,监管机关均予以纠正。二是积极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受理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件,调查核实2件。针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并跟踪监督纠正。受理申诉案件2件,依法办结。三是加强刑罚执行检察。坚持对社区矫正常态化监督,对社区矫正中存在的问题、隐患依法向执行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15份,依法纠正漏管3人、脱管7人,监督收监执行刑罚7人,防止和纠正了脱管、漏管问题的发生,避免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危害社会。同步监督刑罚变更执行,依法监督办理保外就医案件1件。推进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化办理,财产刑执行核查245人,核查金额214.05万元。四是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制定《果洛州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实施办法》,依法办理案件6件。
四、全面提升素质,努力锻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
坚持党史学习教育的精神洗礼。始终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安排部署,在州委党史学习教育第三指导组的有力指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把学党史融入检察机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自觉把党史作为教科书、必修课,深入领会党领导下检察制度建设的“红色基因”,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举办各类讲座、党课10次,深入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8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5次,专题研讨7次。坚持把学习党史与学习人民检察史相结合,与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通过“一把手”讲党课、大讲堂专题辅导,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实走深。通过一年扎实有效的党史学习教育,全体检察人员受到了全面深刻的政治教育、思想淬炼和精神洗礼,政治自觉进一步提升,理想信念进一步夯实,为民司法进一步彰显。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凸显。严格对照中央和省州委以及上级院决策部署,紧紧抓住“关键少数”,突出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扎实推进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重点工作。通过一把手讲党课、政治轮训、观看警示教育片、廉政教育警示会、英模报告会等方式一体推进政治教育、英模教育、警示教育和素质能力教育。针对政法领域存在的顽瘴痼疾及突出问题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要求,领导干部以下率上,带头填报《检察人员自查事项报告表》。干警们勇于直面问题、修正错误,先后进行了重点案件交叉检查、涉恶线索倒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智能化数据排查,开展普遍性谈心谈话295人次。围绕顽瘴痼疾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边查边整、边改边建,既突出“当下治”,也注重“长久立”,共修改、完善各项制度16项。立足检察职能,找准“检察为民办实事”的切入点,采取司法救助、公益诉讼、送法进基层、走访慰问等方式,共帮办实事142件。
队伍建设措施进一步落实。州院党组强化政治统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到具体业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工作主动做在前面,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狠抓“三个规定”的落实,全年共记录报告143件。紧盯检察官办案廉政风险点,健全与派驻纪检组会商制度,筑牢司法廉洁的“防火墙”,全面织密廉政风险防护网。
各位代表,2021年全州检察事业不断发展进步,果洛州院获得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全省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班玛县院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3人获全省扫黑险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6人分别获全省普法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法治副校长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州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州政府的大力支持,州政协的民主监督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各位代表、委员、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州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州检察工作距离州委、上级院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如认罪认罚制度的落实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提前介入工作开展还不到位;两项监督工作还比较薄弱;队伍专业水平和良好素养仍需提高。问题倒逼担
当,我们将下大力气破难题、补短板。
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召开之年,是向
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起步之年,全州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发〔2021〕28号文件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为抓手,以“提质量、创亮点、强素质、固基层、保廉洁”为目标,根据州委“一统领四推进”总体思路,推进抓党建促落实“四联三卷”工作机制,坚持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作为检察工作根本要求,为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果洛篇章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确保中央和省州委精神在全州检察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落实。准确把握“两个确立”的深刻内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用实际行动彰显“两个维护”。持续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做到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推进检察工作发展。
全力以赴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稳”字当头,全力做好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依法快捕快诉,形成有效震慑。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认真落实两级检察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等制度,快准狠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全面排查涉检信访风险点和重点信访人群,做好矛盾化解和人员稳控工作,把诉源治理做深做实做细,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首办环节。
积极主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若干措施》为抓手,以提质量、创亮点为导向,全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为契机,以提升监督办案质量为着力点,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动全州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提档升级。持续推进“三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依法惩治金融监管、金融创新领域犯罪。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深化“三个最大”省情定位认识,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断加强三江源头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力度,加大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强化“小案件”内含“大民生”理念,依法打击涉窨井盖刑事犯罪,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维护人民群众“脚底下”“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落实司法救助“应救尽救”要求。继续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全力支持农民工讨薪维权。
坚定不移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大力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检察干警各类教育培训必修课,在学深悟透做实中筑牢政治忠诚。大力加强业务培训和实战练兵,培养更多专家型检察人才。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准确把握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的重要意义,坚持严的主基调,坚决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健全正风肃纪反腐长效机制。把严格执行落实“三个规定”作为巩固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和从严监督重要抓手,切实养成“逢问必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各位代表,新的发展新的征程,检察机关使命在肩,全州检察机关不忘来时路,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州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本次会议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附件:
部分用语解释
1.四大检察:刑事检察就是侦察机关侦查,检察院批准决定逮捕、起诉。民事检察就是监督民事诉讼和执行是否合法。行政检察就是对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包括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检察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检察机关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对没有辩护人的,应当通知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并在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3.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检察机关统一对外智能化检察为民的综合服务网络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12309移动客户端(手机APP)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主要包括3大模块13项具体功能,即:检察服务(包括:控告、刑事申诉、民行申诉、国家赔偿、其他信访、法律咨询)、案件信息公开(包括: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公开)、接受监督(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人民监督员监督服、群众意见建议箱)。
4.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5.支持起诉:检察机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支持受害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6.检答网:为检察人员提供法律政策运用、检察业务咨询、答疑服务、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和业务能力建设的信息共享平台。
7.两项监督:对侦查机关立案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包括对行政机关移送犯罪线索的监督);对侦查机关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
8.中检网:中国检察官教育培训网络
9.检察听证:检察机关在案件审查过程中,通过组织召开听证会的形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人士中邀请的听证员以及案件当事人、辩护人、相关办案人员等其他听证会参加人意见的活动。
10.三个规定: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治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11.断卡行动: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工作部联联席会议全国“断卡”行动部署会议召开,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
12.中发〔2021〕28号文件: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13.三号检察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检察机关办理的金融犯罪案件对金融安全、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聚焦金融防范化解工作,向中央财经委发送的检察建议。
14.四联三卷工作机制:为充分调动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成为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新时代果洛高质量发展赶考人,按照州委“一统领四推进”总体思路,全力推动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决定在全州推行 “州级干部联乡、县级干部联村、机关联基层、党员联群众,时代出卷、干部答卷、人民阅卷,走好新时代果洛赶考之路”的抓党建促落实“四联三卷”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