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计划,6月中旬,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波,州人大民族宗教教科文卫委委员会、州教育局负责人组成专题调研组,就我州学前教育发展情况深入久治、班玛、玛沁三县部分乡镇幼儿园,采取实地查看、现场听取各县教育和幼儿园负责人的工作汇报等形式,对我州学前教育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调研情况来看,我州学前教育有序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优质资源逐步扩大,普及程度逐年提升,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州公办幼儿园57所(其中:县城幼儿园8所,乡镇25所幼儿园、小学附设幼儿园17所、村级幼儿园7所),在园幼儿6632名,学前三年入园率70.12%,学前一年入园率达100%。专任教师210人,其中:在编教师46人,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164人,占学前教师的78.09%。
二、主要成效
近年来,我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关于促进果洛教育事业跨越发展的意见》,学前教育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
(一)政府主导职责得到强化。2014年我州召开第七次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政府主导发展,将学前教育纳入年度政府民生实事,从仅有的10所幼儿园发展到目前的57所幼儿园,办园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幼儿园内部管理也相继完善,学龄幼儿入学率也大幅度提高,呈现出稳步发展的良好势头。
(二)乡镇学前教育得到延伸。各级政府坚持教育均衡发展方略,加大政府投资学前教育力度,在大力发展县城学前教育的同时,大办乡级学前教育,使乡村更多的学前儿童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资源,孩子们的幸福感、满意感不断增强,使全州学前教育由县城向乡级有了大的拓展。
(三)教育管理模式得到转变。一是办园理念较新。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努力下,各幼儿园以建设一流的管理水平、教师队伍和教学环境为目标,以艺术教育、素质教育为特色,逐步树立了“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的办园理念;二是监管体系趋于规范。建立了以教育局全面负责、督导室督导检查、教研室业务指导的领导管理监督工作体系;三是工作制度比较健全。完善了教学常规、安全卫生、绩效评价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工作实现了制度化;四是教师培训常态有效。多数幼儿园根据教学实践和实际需求,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在岗与脱产相结合的形式狠抓教师培训,使幼儿教师整体素质得到不断提高;五是幼教质量不断提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幼儿园积极开展学前教育研讨会、幼师才艺竞赛、教玩具制作竞赛、优质课评选等活动,学前教育质量逐步得到提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州学前教育发展较快,但和我省部分州市相比差距仍然很大,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离广大牧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距离。主要表现在:
(一)对学前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学前教育发展尚不均衡。我州个别部门对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不充分,存在互相推诿扯皮现象,监督管理不够到位,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还未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没有充分体现。
(二)学前教育师资力量不足,待遇偏低,队伍稳定性差。一是幼儿园教师的编制、配备、招聘以及教师工资待遇、社会保障政策均落实不到位。特别是至今没有单独的幼儿教育老师编制,现有教师都是从小学教师调剂为幼儿教师,学前教师老龄化严重,不适应当今学前教育发展需求。目前,全州在园幼儿6658名,在编教师36名,按照国家学前师生比标配(1:15)测算,应配备教师442名,缺编406名。虽然各县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招聘了164名幼儿教师,但因为工资待遇低(如久治县仅发放1800元生活费,无任何福利待遇),幼儿教师“招不进、留不住”的现象严重存在。乡镇中心幼儿园和小学附设班都是每班只有一名教师,一人多岗,很难确保幼教质量,教师短缺成为制约我州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二是普遍存在学前教师学历参差不齐、不达标、专业不合格的问题。全州师范毕业的幼教凤毛麟角,专业师资队伍建设体系不完整。三是幼师、保育员与幼儿的比例严重不足。按教育部关于《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的通知,全园教职工与幼儿比例为1:9至1:11。目前,我州比例则为1:26,缺保育员410名,远远达不到学前教育现有要求。
(三)全州部分乡镇办园条件不达标。一是我州各幼儿园普遍达不到要求,一般班额都是40-60多人不等,特别是县城幼儿园普遍存在大班额现象。二是部分乡镇幼儿园和附设班课程不统一、不规范,上课时间、授课内容不一致,小学化倾向较严重。办园负责人对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教育方式了解肤浅,教育教学活动时有时无为普遍现象。三是我州各县幼儿园远远不能满足群众送幼儿入园的需求,全州部分牧民群众聚住分散,路途遥远,服务半径大,集中办园现象比较突出;如:达日县上红科乡特根村距乡幼儿园100余公里,孩子年龄小,无法寄宿等原因,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学前教育的发展。加之我州现行的“1+9+3”模式,仅为学前一年提供国家资金补助,地方财政对学前教育资金投入不足,大部分学前两年及三年幼儿不能享受国家和地方的资金补助,导致全州学前三年入园率低。四是部分乡镇幼儿园修建在乡寄校内,仅有一栋楼,校园辅助配套设施不完善,特别是水电暖及生活设施、校园总图和玩教具设施设备配套不齐全,不能很好地保障儿童的学习、吃饭、住宿等环境需求。目前全州还有7个乡镇达不到冬季取暖需求,全州有44所幼儿园冬季不能实现采暖或“清洁能源”采暖,幼儿采暖困难重重。虽然玛多、甘德两县改为电取暖,但取暖费用大幅增加,取暖经费短缺的问题比较突出。
四、几点建议
学前教育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公益事业,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个人、家庭、社会、国家的未来。国家明确提出“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等要求。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对学前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明确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学前教育的重要性有充分认识,提高对学前教育的重视程度,把学前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明确并落实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办学体制,把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全面提高保教质量,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和紧迫任务。
(二)建立幼师队伍建设的激励机制,增强学前教育活力。结合我州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和幼儿园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幼儿园教师长效补充机制,逐步满足保教工作正常需求。一要建立幼教人才吸引激励机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通过招聘、转岗等渠道,充实幼儿教师队伍,逐步解决幼师短缺的问题。二要建立幼师工资逐年增长的激励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绩效考核制度、职称评定制度等,在全州范围内,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时,统一工资标准,统一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福利,最大限度调动幼师的工作积极性;三要建立幼师队伍的培训机制,采取轮岗培训、集中培训、对口互学等形式,逐步提高幼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四要建立工作表彰机制,对在学前教育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幼儿教师和幼教工作者予以表彰奖励,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关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五要建立城乡幼儿园对口支援互助机制,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在乡级幼儿园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州县乡幼儿园互学互帮互助的帮教活动,鼓励骨干教师送教下乡,实现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我州幼儿园保育保教水平不断提高。
(三)建立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机制,进一步提升办园水平。研究制定加快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的保障制度,从办园规模、资金投入、设施建设、幼师配备、管理水平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给予制度保障。把乡级幼儿园建设作为重点,在资金、师资力量等方面给予倾斜,建设一批条件达标、面向区域内所有适龄儿童的普惠性幼儿园。同时,制定多渠道扶持幼儿园发展的政策,将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纳入其中,确保适龄儿童就近入园,缓解入园难的问题。
(四)建立学前教育科学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办园环境。一要加强对幼儿园准入、安全和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特别是教师资质、教师流动、工资待遇、教育教学、卫生保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实行动态监管。二要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各幼儿园根据幼儿教学大纲的要求和幼儿的兴趣、年龄特点,创设不同情趣的活动区角,使幼儿们生活在充满艺术色彩的环境之中,防止小学化倾向。三要教育、卫生、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各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切实提高安全防范等级,保证饮食安全。四要加强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相互配合,在公路沿线幼儿园门口设置醒目的交通安全标志、标识和路牌,安装减速带,为师生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五)建立学前教育经费动态增长机制,增强发展后劲。根据学前教育发展需求,将学前教育资金单独列入财政预算,逐步落实学前教育持续发展保障经费,建立经费增长的动态保障机制。争取到2020年,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统计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达到9%。积极争取上级各类项目资金,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幼儿园。完善政府、幼儿园、家长三方合理分担成本机制,加大对乡级幼儿园投资,不断改善基础条件,完善服务功能,提升办园条件和质量。各级政府制定政策鼓励吸引民间资金进入幼教领域,设立民办幼儿园,减轻政府幼儿园办学的负担。吸引民间资金资助学前教育事业,不断拓宽办园经费渠道。形成以公办为主、民办为辅,多渠道参与的综合办学模式,让民办资金纳入幼儿园轨道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