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
关于木里矿区(江仓一号井)以及祁连山南麓海北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巩固情况和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2024年6月24日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一、木里矿区(江仓一号井)以及祁连山南麓海北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巩固情况
(一)江仓一号井整治方面。在确保整治效果的基础上,最大限度节约资金,通过优化整治方案,节约资金约1亿元。回填土石方541.61万立方米、植被复绿1901.37亩、围栏18830米、截排水沟渠404米、拆除临时建筑9.6万平方米,并通过了州级、省级验收。在地形整理方面做到了与周边自然环境相融合,在种草复绿方面达到了生态修复与自然生态相融合,草籽出苗率、成活率均达到省标准要求且长势良好。
(二)祁连山南麓整治方面。完成139宗矿山、232个图斑整治并全部通过交叉验收和省级验收;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114宗矿山恢复治理整改任务并通过省级验收销号。创新实施“蹲点驻守”模式,打造全州绿色矿山建设提质增效示范点,一体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提质增效。截至目前,全州共有10宗绿色矿山,国家级1宗、省级3宗、州级2宗、县级4宗。
(三)矿业权分类处置方面。祁连山国家公园64宗矿业权已全部注销,30宗需要补偿退出的矿业权中已商谈29宗(祁连县1宗因主体不符合要求,未开展),其中商谈成功、企业申请认可补偿25宗。我州退出补偿总资金47749.686万元,已谈成和企业认可25宗补偿资金44834.496万元,已向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上报了解决资金的报告。祁连山南麓海北片区75宗确定退出31宗,保留28宗,限期整改16宗,目前退出31宗矿权已注销,涉及整改16宗矿业权已完成15宗。31宗退出涉及补偿矿业权3宗(不含牡丹沟煤矿),省财金投资评审中心已出具矿业权勘查开发成本投入核审报告,预计补偿6800万元。
(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回头看”方面。一是今年初对辖区内涉及的生态环境问题图斑和矿山整治情况从方案制定、审查审批、实施效果、监督检查、验收销号、资料归档等六个方面进行了全方位排查,全州共需排查330个,需进一步整改的还有36个问题(门源8个,祁连9个,刚察13个,海晏6个),其中,34个问题仅需要开展“三补一围”巩固提升工作,祁连县新发现的2个图斑属渣堆、料坑未治理问题,需要开展相关工程措施。二是5月20日至24日,州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刚察、祁连、门源三县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回头看”现场督导,实地查看刚察县外力哈达地区,祁连县央隆、野牛沟、阿柔地区,门源县苏吉滩、青石嘴等地区的21个整治点。对各县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进行了全面督导,分别从水土保持、植被恢复、生态环保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查阅了“一表四清单”及工作推进档案资料,分析研判了整治工作难点和堵点。对相关存在的问题,已在州政府第49次常务会上进行了通报,通报后各县主动进位,全面开展了整治工作。门源县需整改8个,已动工8个,完工4个,祁连县需整改9个,已动工8个,完工1个。刚察县整改13个,已动工9个,未动工4个(主要是2.8东、西山水林田湖草项目治理区和牡丹沟)。海晏县需整改6个,已动工2处,已完成1处,4处尚未动工。三是考虑到门源县、祁连县、刚察县由于整治资金困难,州政府研究解决奖补资金260万元(祁连70万元、门源县70万元、刚察县120万元)专项用于各县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二、中央第三轮环保督察海北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自问题反馈以来,及时制定印发《海北州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不彻底治理修复问题突出整改工作方案》《海北州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整改调度机制,每日报告投入设备、人员、完成工程量和具体负责的县处级干部现场蹲守情况,实行“周报告、月调度、月督办、月通报”制度,实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截至目前,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典型案例(五)反馈三大类6项问题已整改完成2项,既定的1月31日前阶段性整改任务全部完成,其他事项正在有序推进。具体为:一是关于“石棉尾矿整治不科学不彻底”的问题。正在按照州级整改工作方案有序推进,截至目前,累计各类机械721台次、人员999人次,完成水泥地坪破碎8000平方,方量共计1640立方;场地平整5500平方;填埋坑开挖5.473万平方,方量共计16.91万方,累计填埋坑尾渣回填9.1万方,场地覆土面积4500平方,填埋坑修理边坡面积7500立方。二是关于“煤矿采坑治理迟缓”的问题。去年12月4日以来,西海煤炭开发有限公司、青运集团对柴达尔矿、柴达尔先锋矿每天组织出动各类机械设备95余台,分别对1#、2#、3#、5#、6#、7#、8#采坑开展修整刷坡、底部开挖、渣土转运、道路修整、渣土转运等工作,出动机械台班18339次,累计转运759.556万方,累计复绿740亩。三是关于“部门监管宽松软”的问题。坚持推进督察整改与问责追责有机结合,州纪委监委及时制定问责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统筹推进问责工作,对中央生态环保第五个典型案例相关问题立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3人,诫勉3人,批评教育5人,责令检查3人,责令2个县党委、政府向州委作出书面检查。向省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1件。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虽然全州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全州推进木里矿区(江仓一号井)及祁连山南麓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巩固提升方面和源头上杜绝扰动、破坏生态环境的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受矿区地质、气候条件影响,虽不断进行补植补种,但水蚀、地面沉降等因素仍将影响部分地区复绿成效,目前仍存在36个矿山需要进一步开展巩固提升工作。二是各县治理资金筹措困难,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没有专项资金安排,工程进展缓慢,特别是现已进入各类矿山整治和种草复绿的“窗口期”,需加快进度。三是祁连山南麓综合整治区,监测和后期管护工作仍待加强,管护队伍素质低、管护经费不足。四是全州财政自给率低,主要依赖中央转移支付,加之我州矿业权退出数量多、补偿金额高,资金筹措和支付压力巨大,涉及矿权退出补偿资金4.78亿元,25家企业,维稳方面压力极大。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扛牢综合整治和保护好海北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一是持续加强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海北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巩固提升,全面督促各整治责任单位,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各类生态环境和中央第三轮环保督察典型案例及问题线索的整改,严格对标对表省州安排部署,坚决守住“只能提前,不能延后”的底线,严格标准、强化措施、真抓实干、举一反三,扎实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按时限完成整改任务。二是继续紧盯生态修复的工程进度、质量,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对“回头看”排查分析研判存在的36个问题,已成立由州人大、州政协牵头的两个督导组,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跟踪整改落实。三是进一步督导各县做好覆土、有机肥、无纺布等的储备工作,紧盯种草复绿关键“窗口期”,督促指导施工单位和企业提前落实草籽、围栏等物资的选购工作,力争在7月上旬完成整修复绿工作。州县林草部门将全力抓好柴达尔矿区种草复绿技术指导和现场工序验收工作,确保种草效果达到设计要求。四是严格对照整治点位和整改措施,采取“一事一验”的方式,逐项对照检查,及时查缺补漏,确保整治点位无遗漏,整治措施切实可行,对前期已完成治理区、修复区健全责任管护名册、管护台账和管护记录。真正把管护区域落实到岗位上、管护责任压实到人头上,坚决杜绝治理区、修复区人为损坏管护设施、网围栏松弛、牛羊践踏啃食等现象发生,确保每一块治理区域、复绿区域得到有效监管和保护。五是持续落实整改调度机制,实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及时协调解决整改中存在的资金筹措困难、进度滞后、整治不彻底等问题,确保举一反三排查到位、反馈问题整改到位,进一步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保障图斑整治以及祁连山南麓生态修复成果持续巩固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