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2日,海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任命:
兰海江为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强为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薛红玲为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祝甲文为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育靖为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王雪静为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军为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延萍的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庭庭长职务;
王新育的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静的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海林的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育靖的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林志勇的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兰海江的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薛红玲的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祁昌生的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丁亮的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公告。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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