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三届〕第一百二十八号
《海东市乡村旅游条例》已由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5月29日批准,现予公告,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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