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法工作计划
(一)颁布实施5部条例
1.《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一月召开省级专家论证会;二月州人代会审议通过;三月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审查;五月由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并颁布实施。
2.《黄南藏族自治州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一月州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四月州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通过;五月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审查;七月由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并颁布实施。
3.《黄南藏族自治州平安建设条例》。二月州人民政府提交《黄南藏族自治州平安建设条例》议案;三月州人大常委会组成立法工作组开展立法调研;四月州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六月州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通过;七月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审查;九月由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并颁布实施。
4.《黄南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五月州人民政府提交《黄南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议案;
六月州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八月州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通过;九月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审查;十一月由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并颁布实施。
5.指导河南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并颁布实施《河南蒙古族自治县民间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条例》。
(二)启动修订制定3部条例
1.修订《黄南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七月由州人大常委会组成立法工作组开展立法调研;九月州人民政府提交《黄南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议案;十月州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十二月州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2025年初提交州人代会审议通过,并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2.新增制定《黄南藏族自治州城镇供热用热条例》。五月由州人大常委会组成立法工作组开展立法调研;九月州人民政府提交《黄南藏族自治州城镇供热用热条例》议案;十月州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十二月州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2025年初提交州人代会审议通过,并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3.制定《黄南藏族自治州黄河流域及其支流保护管理条例》。十一月由州人大常委会组成立法工作组开展立法调研。
二、监督工作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1.州人民政府关于黄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
2.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地方政府债务化解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
3.州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打造青海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东南门户”建设情况的专项报告;
4.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
5.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的报告;
6.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
1.关于黄南藏族自治州2023年度州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关于2023年度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3.关于2022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4.关于全州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5.关于全州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6.关于2024年度州本级财政预算以及地方政府债券调整方案的报告。
(三)执法检查
1.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2.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3.开展《黄南藏族自治州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4.开展《黄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四)专题调研
1.开展全州地方政府债务化解工作情况的调研;
2.开展高质量打造青海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东南门户”建设情况的调研;
3.开展全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的调研。
(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认真执行《青海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切实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市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听取和审议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六)专题询问
围绕全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三、代表工作计划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时代内涵,切实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更好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更加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突出代表主体地位,更好发挥代表作用。重点抓好十个方面工作。
(一)高质量组织召开州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围绕大会议程,组织代表审议讨论各项工作报告和条例草案,并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
(二)高质量组织开展代表进“两室”活动。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代表进室活动的通知》要求,拟于三月、八月、十一月组织全州五级人大代表分组规范开展三次进室活动。第一次进室主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及法律法规、全国和省州“两会”精神,向选民说明在人代会提出意见建议情况;第二次进室主要参加各级人大开展的监督检查、专题调研活动,督查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开展履职学习交流,宣传各项惠民政策;第三次进室主要参加州县乡人大组织的视察调研,了解社情民意,开展代表述职评议活动,接待选民和群众,征集提交省州“两会”的意见建议。
(三)高质量举办人大代表论坛。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部署要求,年内按季度分别在同仁、尖扎、泽库、河南四个县(市)各举办一次高质量代表论坛。
(四)高质量组织代表外出考察学习。根据代表法有关规定,拟于五月、七月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围绕生态保护、乡村振兴等事关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开展外出考察学习活动。
(五)高质量举办代表履职培训。拟于八月、九月组织人大代表举办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
(六)高质量开展监督检查。围绕州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组织州级人大代表开展监督检查,监督各地、各部门高质量完成人大代表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落地见效。
(七)高质量组织开展五级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活动。拟于12月组织全州五级人大代表围绕全州“四地”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开展视察调研。
(八)高质量持续推进“两室一平台”规范运行。持续规范代表进“两室”活动,进一步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真正让“室站常用、代表常来、实事常办”成为常态。全面贯通“一平台”,积极为代表联系群众创造更便捷的条件。
(九)高质量督办代表意见建议。深化落实“大督办”工作机制,推动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工作提质增效,确保督得深、办得实。协调有关部门加大B类建议“回头看”力度,持续开展代表建议办理“人民满意单位”评选活动。
(十)高质量做好驻州全国、省人大代表服务保障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协助驻州全国、省人大代表酝酿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服务代表参加有关会议、学习培训、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的组织、联系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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