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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大会简介

果洛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果洛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3年3月23在果洛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果洛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程旭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果洛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审议,并请州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2年,在州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州法院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州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的要求,围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狠抓执法办案、深化审判管理、加强队伍建设、致力根基巩固,为全州经济走势好中求快、社会管理创新发展、民族关系团结融洽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审判执行工作,促进果洛和谐社会新建设

紧扣全州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司法职责。共受理各类案件545件,办结508件,结案率93.2%。在案件总量上升、疑难问题层出不穷、维稳压力不断增大的形势下,收结案保持良性循环。

宽严相济惩治犯罪。旗帜鲜明地开展反分裂斗争,保持对暴力、多发性侵财和涉藏犯罪高压态势,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109件,审结91件,结案率83.5%;受理二审刑事案件9件,审结8件,结案率88.9%。其中,审结杀人、伤害、抢劫、盗窃案6392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712人;贪污贿赂案811人。在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83名罪犯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19人。正确把握宽严相济的要求,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或情节轻微的20名罪犯,处以缓刑和拘役,其中,未成年罪犯4人。审结量刑规范化案件33件,无一上诉、抗诉和改判。省委政法委督导组给予好评。

稳妥疏导民事纠纷。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妥善处理各类商事、民生案件,保护群众权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农牧区经济发展和民生建设。共受理一审民事案件317件,审结301件,结案率95,标的额1642.5万元;受理二审民事案件16件,审结15件,结案率93.8。其中,审结借款、劳动争议、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案214件;离婚、继承纠纷案47件;财产、人身、医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侵权案44件。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56.4%。一审民事案件调撤率73. 9%,同比上升4.7个百分点,高于全国法院平均值。

不断完善行政协调。坚持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协调办理各类行政案件,化解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引发的行政争议,引导群众以合法、理性方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共受理、审结一审行政案件5件,二审行政案件2件,结案率均为100%。其中,通过协调和解撤诉2件。针对近年行政审判反映的行政执法和社会管理方面的问题,专题向州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全州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根据审议意见制定贯彻措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4件,对促进依法治州和行政管理和谐关系的建立起到了积极作用。

坚持严格依法执行。继续加大“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争创力度,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用好强制执行措施,健全执行体制机制,合力破解“执行难”。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86件,执结85件,执结率98.8%,执结标的额537.3万元。其中,通过调解自动履行24件;执行和解28件;强制执行18件;中院联合执行1件;清结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积案1件;彰显了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中院和甘德、班玛、久治、玛多四县法院被省法院授予“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荣誉称号。

抓好立案信访化解。按照强化群众观念、坚持源头治理的要求,实行咨询解答、立案审查、风险告知、诉讼引导和举证提示等“一站式”立案信访服务。扩大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采取领导包案、评估预防、约期接谈、多元化解等方法,清积案、化新访,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妥善解决群众信访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坚持依法纠错和维持法院正确判决相结合,认真做好申诉和民事、行政再审工作,引导当事人正确主张权利。共审查受理一审案件431件,二审案件27件,对经济确有困难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6.9万元;巡回审判35次,调处纠纷16起,法制宣传42场,法律咨询400人(次),发放藏汉双语法律资料4.6万份;审查申诉和民事再审案件2件,接待来访30人(次)、来信2件。信访投诉率、申诉和申请再审率大大低于全国、全省法院平均水平。

二、审判质效管理,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

结合“深化审判管理年”活动,抓好案件评查监督、审判质效评估等重点环节,保证案件质量和监督实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高效的关切。

注重案件评查监督。立足于“全员参与”、“找差距、补短板”,开展了院、庭长带头开庭,法官全体参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司法监督员和政法部门负责人受邀监督的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共评查庭审案件49件,裁判文书232份,评查案件达基层法官总人数的100%,其中,观摩评查庭审20件,包括院、庭长开庭16件;中院抽查基层法院庭审案件5件。同时,完成“百万案件评查”工作,自查337件,复查42件;重点评查40件,复查34件,案件合格率达91.2%。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反馈,对照检查,限期整改。中院二审改判2件(含支持抗诉1件)、发回重审5件。有效提升了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

强化审判质效评估。根据案件质量综合指数评估体系,确定专人定期开展审限内结案率、调解撤诉率、服判息诉率、执行标的到位率等26项审判管理数据指标的评估分析和排序通报,不断完善季度和全年案件质效通报、司法统计检查、审判态势分析、绩效考核奖惩等机制,全面掌控审执工作整体态势,确保司法决策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促进审判工作良性运转。在案件数量同比上升19.9%的情况下,结案率保持高位运行,审限内结案100%。立案变更率、一审陪审率、上诉率、二审开庭率、上诉改判率、调解率、实际执行率等13项指标,同比呈现增益效果。其中,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调解率、实际执行率3项指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4.2个百分点。在省委政法委、省统计局联合组织的全省法院司法执法工作社会满意度电话调查中,我州有六个选项列第一,为全省法院最高。

三、队伍素质培养,打造公正廉洁司法新形象

全面加强法院思想教育、组织管理、业务培训和职业保障,队伍综合素质有了很大提升。全州法院23个集体和25名个人受到省州表彰。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四走四有四比四看”等一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坚定干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激发砥砺前行的豪情,凝聚团结奋进的斗志。通过评选、表彰优秀法院、优秀法官等典型,鼓舞干警始终保持积极向上、锐于进取的意识,提升单位“创先进、比优秀”的能力和水平。中院和达日县法院获州级“文明单位”称号,并被推荐申报省级“文明单位”;玛沁县法院和班玛县法院立案庭分获州级“文明单位标兵”和“精神文明示范窗口单位”称号;中院1名干警获州级“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切实加强组织建设。在州直机关工委的重视、支持下,按照“支部建在法庭”、“党旗插在基层”的要求,中院结合实际成立了党总支,并下设刑事、民事、执行、政工四个党支部,扩大了党组织的覆盖面。不仅使审判和综合部门的组织性、纪律性和凝聚力得到增强,而且较好的发挥了党支部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达到了“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目的。中院原党支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被州委授予“机关先进党支部”称号;党组被评为“优秀领导班子”。

精心致力业务培训。针对我州干警法律适用能力、做群众工作能力和信息化运用能力偏弱的实际,注重通过司法考试培训、法院院长轮训、赴高等院校深造、藏汉双语学习等方式,开阔干警思维,强化司法能力的实践锤炼。共组织35160名干警参加了国家法官学院、青海分院和州委组织部举办的各类岗位技能培训,培训率达109%。其中,7名中、基层法院院长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就读深造;1名中院副院长赴德国交流学习;1名中院副院长在北京法院挂职锻炼;14名法官赴沪考察培训;4名党支部书记参加初任培训;4名干警参加“冬学充电”。

始终不懈反腐倡廉。坚持教育在先,预防为主方针,开展经常性司法作风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院与基层法院、院长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相关部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五个严禁”规定,聘任廉政监督员、公布举报电话、设立投诉箱等,加大对诉讼收费、公务警车使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大额款项使用、干部任命、评比达标、庆典纪念活动的监督管控。全州法院未出现违法违纪问题,被州纪委考核为优。

努力推进法院文化。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政法文化月”活动,扶助弱势群体,提升法院文化软实力,锻造法官忠诚为民、奋发有为、无私奉献形象。共为甘德、玛沁等遭受严重雪灾地区受灾群众捐款3.4万元;为联点哇尔依乡贫困牧民捐款1万元,面粉3600斤,党员活动室电脑3台、会议桌1张;为道扎福利学校、敬老院孤寡老人、残疾儿童送去价值7500元的学习、生活用品。主动与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沟通,延伸法制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被州级以上各类媒体采用82篇,其中,省级38篇,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倡导和带动广大法官养成重学习、勤钻研、善总结的良好风气,鼓励干警撰写调研报告、学术论文、案例和司法统计分析22篇,其中,获国家级和省级奖励各6篇。丰富、升华了法院文化建设的内涵。

四、基层基础建设,推进法院整体工作新发展

坚持可持续发展要求,强化基础工作、基层建设和司法保障,提高全州法院自身发展水平。

增强司法保障能力。在“基层服务质量年”活动中,修缮围墙、改建暖气管网、张贴法律字画、购置盆栽花卉,美化、绿化、净化了办公环境;配备、更新办公设备,启用视频会议、数字法庭、法院内网、司法统计、业务流程管理软件,推进了信息化在审判执行、立案审监、绩效考评、档案存储等方面的应用;院史荣誉室、干警阅览室、健身房、食堂等设施规范建成,为干警学习、生活创造了良好条件;两级法院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在前期可研和立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均有新进展;争取3名优秀大学生到基层法院工作,为队伍建设注入了新活力。

推动对口援助工作。完成与上海法院对口援助对接工作,签订会议纪要,制定中长期援助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由上海第一、第二中院对口援助果洛中院,长宁等六区法院对口援助玛沁等六县法院的援助机制。全州法院已受援一批业务书籍和资金,实现人员赴泸培训,初步形成了审判业务、人才智力、物质装备援助相结合的工作格局,为我州法院快速科学发展赢得了机遇。

认真贯彻省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全州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报告、全面与专题报告相结合的方法,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院工作,虚心听取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据不完全统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参加专题座谈32人(次),征求意见、建议14次。加强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集中培训65人(次)、参审案件29件。

回顾去年工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个别案件质量不高,程序有瑕疵,人民群众对解决诉讼难、执行难问题不够满意;机构编制不足,业务骨干流失严重,藏汉双语等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紧缺,司法作风和队伍素质需大力改进、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较低,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附属设备不配套,亟待加大投入、建设力度;审判管理进展不快、发展不够平衡和司法环境有待改善的问题还需进一步努力。

各位代表,2013年,是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全州法院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州委十一届四次全委会精神,按照全国、省、州政法工作会议和法院工作会议的部署,以推进平安果洛、法治果洛和过硬队伍建设为目标,进一步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提升司法公信,深化司法管理,增强司法能力,为我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基础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牢牢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依法稳妥审理国家实施宏观调控政策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出现的纠纷,高度重视审理涉及稳定发展大局和民生的案件,打击敌对势力分裂、破坏活动,严惩刑事犯罪,参与平安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依法行政,制裁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生态违法行为,推进大美果洛建设,继续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通过司法办案,力保全州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推动社会管理法治化。

二、坚持深化司法审判管理。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基本要求,破除有碍司法公正高效权威的一切弊端,继续加强审判管理体系建设,明确审判管理工作职能,有效整合审判管理资源,制定完善符合我州实际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强化案件质效评查,依靠制度、方法和标准规范案件庭审、防止文书瑕疵、提高审判质量。落实上级法院加强均衡结案的意见,层层做到收结案动态平衡和良性循环。充分发挥审判管理辐射带动作用,大胆探索审判管理与司法行政管理、司法人事管理之间的协调机制,推动全州法院管理水平整体升高。

三、不断提升司法公信。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坚持公正司法,保障所有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利。扩大司法公开,凡是应当公开、能够公开的司法活动全部公开,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消除社会疑虑。推进司法公开,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加强司法宣传和法制引导,畅通民意沟通表达渠道,增进社会和法院双向互动。坚持重大事项、重点活动、重要举措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制度。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关注案件、事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不断完善与代表、委员联络机制。发挥执行威摄机制作用,实现执行信息系统和社会征信系统对接。适应涉诉信访法治化改革要求,注重源头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依法解决群众诉求。

四、大力推进法院队伍建设。牢牢把握关于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新要求,全面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委及上级法院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坚持完善巡回审判,丰富落实司法为民各项举措。全面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以学习、执行刑法修正案(八)和新修订的刑诉法、民诉法为主要内容,力争全员接受系统培训和岗位实践。全面推进司法廉洁教育,认真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和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杜绝对群众诉求漠不关心、冷硬横对、马虎草率等不良习气,铲除司法腐败现象和严重失职行为,完善制度机制建设,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增强基层法院科技强院能力,完善基层人员招录选任,协调提高基本建设、经费装备等司法保障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全州法院有决心贯彻好各级党委、人大对法院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扎实做好法院每一项工作,努力让各族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建设新果洛、创建新生活、全面奔小康的实践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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