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
关于对上年度全州生态环境重点工作报告
的审议意见办理结果的报告
——2024年3月12日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2023年,全州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国之大者”的政治态度,着力构建生态文明建设新格局,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实现新突破,以生态环境的高水平保护,推进全州生态文明建设的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确保巩固成果经得起检验
(一)思想认识再提高方面。坚持创新方式,发挥优势特长,紧紧围绕中央、省州环保工作会议,“六五”世界环境日,首个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做到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我州生态文明建设各项成就,努力营造全社会“共治、共建、共享”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如:配合央视《美丽家园》栏目摄制“湟水之源 生态海北”宣传片并在央视发现之旅频道上播出;“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海北、西宁、海东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开展2023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保护湟水源 我们在行动”宣传活动;在首个“8·15全国生态日”举办生态文明建设成就图片展、生态领域普法宣传等系列活动。
(二)巩固提升再深化方面。全州上下坚持问题导向,将补短板、强弱项作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尤其是在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召开后,组织召开了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全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调度会等会议,针对陈刚书记提出的九个方面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安排全州各级各部门进行自查整改。一是紧盯全州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持续加强日常监管,开展大排查、大整治,2023年全州共出动2282人次,检查企业788家次。二是认真梳理省督查办反馈我州的7类问题清单,印发了《海北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细化为27项问题,目前整改完成20项。
(三)后期管护再压实方面。深入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高位高效推进四级河湖长制,确保各个河湖有人管理,有人监督,修订完善《海北州河湖长巡查工作制度》,滚动修订“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动态更新“一河(湖)一档”基础信息,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实现管理不断档、保护不断线;全面建立林草长制组织体系,实行最严格的天然林保护、林草地保护和草原奖补机制,353万亩天然林和602万亩公益林得到有效管护,4650名生态管护员和411名河湖管护员尽职尽责,自然学校、生态法庭、森林资源网格管理、青年志愿服务队等工作在青海省先行先试。
二、不断强化环境执法,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水平
全州上下持续开展铁腕执法,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持续构建“不敢、不能、不想”破坏生态环境的良好态势。全州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8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4件,收缴入库罚款236.5万元,移送公安5起(行政拘留4人),不予行政处罚1起。一是海北、张掖两地生态环境部门对祁连山地区开展跨区域、跨流域联合执法行动,州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县林草、自然资源、交通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监督检查组,开展“绿盾2023”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执法行动,形成了执法合力,有效维护了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安全;二是开展了湟水河流域枯水期专项检查行动、排污许可监管专项执法、我州重要考试期间噪声污染控制专项行动等,共出动执法人员370人次,检查企业数60家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2家,共排查全州噪声隐患源点110余处,有效维护了生态环境各领域。
三、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抓好整改,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江仓一号及祁连山南麓综合整治方面。江仓一号整治方面。江仓一号井渣山回填、种草复绿等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高寒地区矿山治理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良好成效。累计完成土石方量541.61万立方米,完成植被复绿工程1901.37亩,围栏18830米,道路8140米,截排水工程共404米,拆除临时建筑1.19万平方米,通过省级、州级验收。祁连山南麓整治方面,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114宗矿山生态环境整治验收销号,全面完成232个图斑交叉验收、省级验收和第三方评估工作,省三年行动涉及我州牵头10项任务已销号。
(二)草原生态综合治理方面。一是持续对林草各类整改问题进行“回头看”,对中央两轮环保督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等反馈的草原问题全部进行了立案调查,90%以上已整改完成并销号,其余正在按时序推进。二是加强公、检、法、林草、自然资源等部门间的合作,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有效打击各种破坏草原的违法行为。尤其是2023年通过扎实开展草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使长期困扰影响草原的私搭乱建、乱设围栏等现象得以有效根治。三是强化修复治理,抢抓机遇、争取项目,实施了一大批国土绿化、草原综合治理、防沙治沙等项目。2023年落实林草重点项目44项,总投资5.8亿元,其中投资10.6亿元的“三北”六期三年攻坚项目,总治理面积326万亩,涵盖了同宝山区域在内的青海湖北岸29万亩沙化草原综合治理工程。
(三)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截至目前,两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我州整改事项共24项,24项已销号。2021年、2022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6项16条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全方位“体检”反馈问题共85项,截至目前已完成反馈问题整改80项,其余5项正在组织实施。2022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问题共37项,已完成整改30项,其余7项正在按时序推进。2021年全州污水垃圾专项督察反馈我州24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2023年向相关责任单位下达提醒函7份,督办函7份,约谈2次。
下一步,全州上下将持续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扛牢“国之大者”政治责任,力争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突显成效。一是坚定不移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坚持把打造全省生态文明高地作为主要目标,紧紧围绕污染防治攻坚,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州建设,为全省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二是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统筹推进祁连山南麓海北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在构建青藏高原生态环境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形成生命共同体方面创建海北模式。三是深入推进国家公园示范州建设,深入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区建设,大力推进国家公园山水林田湖草沙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着力提高国家公园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服务功能,提高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生态评估监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