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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动态

玉树藏族自治州文物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自治州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玉树州文物保护工作情况,请审议。
        一、玉树州文物基本情况
        玉树藏族自治州地域辽阔,历史悠久,蕴藏于地上地下的文化遗存丰富多彩,是青海省的文物大州。境内已公布和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点共有803处,即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7处(其中玉树古墓群含20处墓群),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9处,县级文保单位387处,一般文物点360处。这些不可移动文物点涵盖以下六大类型,即古建筑275处、古墓葬87处、古遗址266处、石窟寺及石刻123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47处、其它5处。
        二、主要工作做法
        (一)领导重视是保障。我州文物工作,在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的支持、指导下,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全州文物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有效推动了全州文物保护工作的深入有序开展,全州文物保护工作理念有了新的变化、工作方法有了新的改进,工作效果有了新的突破,整个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州委、州政府针对我州文物保护状况,组织州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和各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及其文化文物部门主要负责人、州文物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全国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负责人专题召开了玉树州文物工作会议,并同全州一市五县政府一把手签订了《玉树州文物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形成并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玉树州各级政府认真履行好保护文物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文物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明确将文物保护经费1%列入财政预算,为我州文物事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健全制度是根本。针对我州各市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同情况及文物的不同保护条件,按照州委、州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州、县政府及业务部门逐级签订了《玉树州文物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及文物安全责任书,要求各市县文物部门相继制定和出台《文物库房管理制度》《文物工作人员守则》《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等藏汉双语版相关管理制度,力求做到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务实高效,确保文物工作有章可循,应对突发事件有条不紊。并定期不定期展开监督检查,检查制度有没有落实好,中间有没有什么纰漏环节。针对各项应急预案适时进行应急演练,检验工作人员的应对能力、处置能力、指挥能力等,以求达到制度的有效运行,促进文物保护的规范管理。
        (三)夯实基础是关键。为了进一步强化我州文物保护工作人员素质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通过开展岗位培训、进行实践锻炼,不断增强文博干部业务工作能力;另一方面,积极选派州局及各市县文博干部56人次,分期分批参加国家局和省、州组织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班,并组织全州性文物安全暨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培训班,培训范围涵盖各市县文物部门负责人、国有民间博物馆负责人、乡镇文化干事、玉树州古建协会、玉树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负责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负责人等,有效提高了文博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同时,州、县两级文保部门积极开展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工作,扶持组建文物保护专家库,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咨询和评审服务。
        三、推进文物保护事业发展的主要工作
          一是以“文化遗产日”、“博物馆宣传日”“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日为契机,积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在重点文物保护区、文化广场、寺院等进行宣传,累计制作展出版面约五十余块,印发文物保护宣传单及手册,累计发出上万份。并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人们的文物保护意识,营造了全州保护文物的良好氛围。
        二是根据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的有关通知要求,以全国文物安全责任事故为警示,要求各县、市必须将文物“三防”工作列入头等大事,切实落实。并配合省局组织专门的检查组,先后对我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县保单位等文物保护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50余次,对存在的隐患进行了全面整改,并投资20余万元,对国家级、省级和县级文保单位增加了必要的消防安全设施。同时,组织消防演练,开展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讲座,从正面引导文物保护单位负责人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大力营造消防工作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通过接受扎实有效的消防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了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知识和消防安全意识,增强了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文物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是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在新寨嘉那嘛呢、藏娘佛塔及桑周寺、贡萨寺旧址与宗喀巴大殿、贝大日如来佛石窟及勒巴沟、格萨尔三十大将灵塔及达那寺等五处国保单位陆续实施以土建、巡护道路、网围栏、界桩界碑、厕所及保护管理设施建设内容为主的重点项目,争取到项目资金2494万元。目前,3个项目已完成相关建设任务,剩余2个项目预计年底完工。同时,积极争取国保单位“三防”工程,陆续实施藏娘佛塔及桑周寺防雷、新寨嘉那玛尼防雷、萨寺旧址与宗喀巴大殿防雷及藏娘佛塔及桑周寺消防工程,下达的文物保护专项资金424万元,目前3处防雷项目已完成建设工作,消防项目预计今年10月底完工。2022年文物保护项目申报前期工作目前正在有序开展。近年来我州组织开展申报的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已由省政府批准公布,公布的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全省共有68处,其中我州有19处位列其中,是全省获批最多的州,创历届新高。
        四是已初步建立以国有博物馆为基础,民办博物馆为两翼的文博发展格局,先后投资620万元,对赛巴寺博物馆、玉树藏文化民俗博物馆、东仓大藏经博物馆进行了场馆建设及展陈布置工作。投资10万元邀请西藏布达拉宫管理处及西藏大学教授对冉举仓家族珍藏文物进行了鉴定工作,对现存遗存文物给予了科学鉴定,并解决了近1400平方米的博物场馆,为冉举仓家族博物馆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另外,我们配合故宫博物院、省文物局开展了我州古壁画的调研工作,相关调研成果将由故宫博物院权威发布,并取得学术成果共享。
        五是以“一普”工作为重点,积极参与并完成了我州“一市五县”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的纸质档案、光盘档案和电子档案的汇编和制作工作,共调查登记国有单位468个、县级及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130个,另增收藏单位10个,现已登录造册的收藏单位有99个,共调查登记5535件可移动文物。
        六是以文物古籍修复工作为重点,拟定了《玉树州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实施意见》,对我州民间文物展陈、可移动文物修复、纸质文物修复整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作了规划,先后多渠道争取资金投入170万元,对东仓大藏经中破损严重、病害严重、霉变严重的部分经卷进行了修复整理实验,为下一步全面开展纸质文物修复整理及提升可移动文物管理工作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七是为填补玉树州文物史志体系的空白,继承和发扬玉树州传统优秀历史文化,更好地保护文物和开展文物科学研究,经过多次专家论证和纠错勘误,《玉树州文物志》于今年全面完成编撰任务并正式出版。全书内容既涵盖了玉树州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摩崖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重要代表性建筑和其他各类文物遗存,真实记录了我州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历程。
        四、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
        (一)缺少资金保障。由于地方财政匮乏,在维护修缮、“三防”设置等方面几乎处于空白,投入到文物管理中的资金不能够满足文物保护的需求。如玉树地区文博场馆目前已形成国有博物馆为主、民间博物馆为两翼的发展格局,但文博场馆的免费开放资金无法落实,场馆的运营经费得不到保障,制约了文博事业的发展,阻碍了文物抢救和保护的步伐。
        (二)盗墓现象猖獗。玉树地区古墓葬众多,近年来多次出现盗挖盗掘现象,由于墓葬地处边远,分布广泛,多数处于无人区,在安防经费短缺、人防力量薄弱、巡防设备落后的情况下,玉树古墓葬防护工作难度很大。目前,我州基层文管所都没有巡逻及安全检测设备,文物部门工作人员往往在处理文物突发事件时,由于地理环境、交通条件等的限制,耽误到达第一现场处理问题的最佳时机,给墓葬保护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
        (三)古村落保护滞后。我州通天河流域、澜沧江流域遗存众多特色古村落,由于我州古村落保护工作开展相对滞后,古村落资源调查、古村落整体保护工作迫在眉睫。
        (四)藏文古籍、唐卡、古岩画等保护工作任重道远。我州目前散落于民间的藏文古籍、唐卡及散落于通天河、澜沧江流域的古岩画、摩崖石刻数量众多,除列入国家级文保单位的摩崖石刻外,大多数由于保护资金、技术水平、保存条件的限制,保护现状不容乐观。
  (五)文物部门建制低,执法力量单薄,文保专业人员缺乏,专业力量单薄,制约着文物保护的工作开展。
         我州文物保护工作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其他兄弟州县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州委、州政府要求,再接再厉,开拓进取,为全州文物事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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