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周洪源
(2018年7月)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常委会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自身建设的好坏,是直接关乎党和人民事业成败和履职尽责实效的关键因素。2016年11月玉树州第十三届人大换届以来,常委会面对编制偏少、人员老化、问题众多、任务繁重的实际,坚持从承担的历史使命上掂量责任,从自身建设的基础上补齐短板,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为今后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探索了路子,积累了经验。
(一)坚持从转变思想认识入手,努力加强人大干部的作风建设。常委会党组认为,肩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在推进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人大工作者首先要摆正自身位置,坚决克服慵懒涣散思想情绪和“人大是二线”、“船到码头车到站”、“年龄职务都差不多了,再干没有意思”等错误认识。因此,常委会党组不断巩固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教育、“两学一做”教育成果,在人大机关开展了“干净、干事、干好”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活动,敢于向问题“叫板”,敢于向歪风“较劲”,对机关干部的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了大排查、大检修。换届后的这两年,不论是在人大机关工作多年的干部,还是从其他岗位转任到人大的干部,都比较好地克服了思想僵化、精神萎靡、工作懈怠等不良习气,看准了履职切入点,找准了工作出发点,瞄准了尽责落脚点,以全新的姿态、良好的心态、昂扬的状态投入了工作,焕发了干事创业的激情。
(二)坚持从依法履职尽责入手,着力提高人大干部的综合素质。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支部精心制定年度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培训与辅导、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法,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座谈讨论、常委会会议期间法制讲座、机关“二五”学习等形式,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州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学习宪法、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丰富法律知识,提高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整体素质。组织人大代表及各市县人大干部115人次赴深圳、青岛、北京、海口、厦门等地参加了5期学习培训,学习了先进地区开展人大工作尤其是代表工作的经验与做法,开拓了视野,启迪了思路。组织州人大代表、各市县人大干部32人次分3批前往四川、云南、贵州、广西等民族地区,考察学习了生态环境保护、民族文化传承、旅游开发、人大建设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提高了履职能力。组织常委会及有关专委会、办事机构的40余名干部,分别参加了北京、厦门、井冈山等地举办的法制、财经等培训学习,切实提高了人大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三)坚持从外部支持入手,极力为人大自身建设争取良好条件。常委会党组认为,推进人大自身建设,保障工作有序开展,外部的关心支持是必不可少的条件。这两年,我们把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不断深化对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认识,始终围绕党委的决策部署谋划、推动和落实人大工作,坚持重大问题、重大工作向党委报告请示制度,切实把党的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营造了党委关心、政府支持的良好氛围,领导班子逐步得到加强,人大工作摆上了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工作经费、代表经费逐年增加并纳入财政预算,为开展人大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与此同时,我们凝聚舆论宣传正能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平台、人大信息网站,全方位、多视角加大人大制度、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传播人大制度强音,讲好人大代表故事,较好地营造了全社会崇尚民主法治、关心支持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坚持从内部优化入手,强力为人大自身建设盘活工作资源。常委会将进一步优化内部各种资源,作为推动自身建设的内在支撑。一是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常委会党组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广泛听取和注意吸纳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使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决定,充分体现集体智慧,使之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制定了聘任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常委会组成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修订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议事规则,优化和规范了立法、监督和常委会运行机制,制定细化了10多项工作制度,各项工作实现了有章可循,形成了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工作格局。二是切实加强调研工作。
常委会紧紧抓住调查研究这个事关人大工作全局的牛鼻子,精选审议议题、规范调研程序、坚持求真务实,围绕党委决策部署和政府工作中心,将关切民生、关注民愿、社会热点、工作难点作为调研切入点,不回避、不隐瞒,围绕县乡人大建设、生态保护、脱贫攻坚、民族教育发展、边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等议题开展调研工作,四篇调研报告分别登载在《青海人大》《玉树调研》上,为党委决策、依法监督、开展审议、推动工作提供了翔实依据。
总之,这两年玉树州人大常委会在自身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但由于主客观两个方面的原因,自身建设还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多,主要有:个别人大干部对人大工作的认识存在偏差,认为人大是大牌子、空架子,思想深处还没有改变人大是“中转站”和“养老院”的看法;干部队伍明显老化、素质结构比例失衡、人员编制严重不足,与所从事的工作、肩负的责任极不适应,专委会、工作机构基本上是“一人委”或“一人室”,“小马拉大车”和“老马拉重车”的现象比较严重;人大干部的选任交流渠道不畅,人大机关干部选调难、交流难、提任难、转任难的问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与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是提高常委会工作水平,做好人大各项工作,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基础性工作。下一步,我们要始终保持工作热情不降温、工作力度不减弱、工作标准不降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一要切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人大工作的思想旗帜、理论指引和行动指南,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判断和重大举措,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按照省委“五四战略”要求,切实找准人大自身建设的切入点,自觉地把人大工作放在全州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工作中进行审视和谋划,努力推动人大工作取得新进展、开创新局面。二要高度重视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抓住机构改革时机,从人大制度的特点和工作实际出发,着眼于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增强活力,合理设置机构,补充新鲜血液,不断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能力培养,使常委会组成人员真正成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促进者、人大工作的有力实践者,人民群众的无私奉献者、党和国家事业的无畏推进者。不断加强人大专委会建设,充实、配备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熟悉人大工作的同志,确保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三要进一步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和人大机关办文、办会、办事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议事程序,规范履职行为,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不断增强工作实效,促进人大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四要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采取任职培训、履职培训、法制讲座等形式,增强培训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使代表完全进入角色,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不断建立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以及“一府一委两院”及其有关部门领导干部联系人大代表、邀请人大代表列席相关会议制度,充分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拓宽代表知情知政、反映社情民意渠道。建立代表履职评价制度,为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五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善于把握人大工作规律,围绕常委会审议议题、主任会议听取汇报、开展执法检查和代表建议督办等重大问题,经常深入基层,摸实情、听民声、传民意,在扶贫攻坚、城镇管理、民生改善、生态保护、农牧业发展、特色产业培育等方面,聚精会神抓调研,有力发挥调研工作在提高人大常委会履职水平、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